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开 > 环境保护领域 > 环境保护政策措施和规划

资源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2023-05-14 15:20     来源:资源县应急管理局     作者:资源县应急管理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资源县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序号

部门

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投诉举报电话

部门地址

1

资源县应急管理局

1.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按职责分工督促指导所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业主制定、落实应急防范措施,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违法行为。

2.按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在开展全地震监测、预警管理等工作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3.会同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4、在编制防震减灾规划时,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需要。

5.负责烟花爆竹销售行为监管工作。

6、负责职责范围内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0773-4313322

资源县城北市场西南侧应急管理局三楼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