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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统计局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2023-05-05 09:00     来源:资源县统计局     作者:资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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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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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统计局

1.负责将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关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依法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数据的统计,并参照上级统计部门公布方式及时公布。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及时提供数据,支持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考核、减排核算、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责任审计和生态环境问题(事件)问责调查。

2.负责按照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

3.负责开展县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


0773-4313186

资源县行政中心三楼资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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