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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2022-04-15 09:4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作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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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公布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结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委印发了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复核及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县(市、)自评、市级初评、自治区级复核评估、社会公示等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工作。

评估结果显示,2021年,柳州市柳江区等10个县(市、区)达到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价标准,通过了考核评估。经研究,决定命名柳州市柳江区等10个县(市、区)为“自治区健康促进县(市、区)”,现予公布。

2022年起“健康促进县(市、区)”调整为“健康县区”。希望各地各单位主动适应健康促进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提炼总  结优秀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性和科  学性,积极开展健康县区建设,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助力健康广西行动。

附件:2021年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市、区)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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