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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自治区财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桂财社〔2021〕197号)和《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2〕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特制定了《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执行。
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13日
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度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受援乡镇卫生院医疗卫生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卫生服务能力,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等工作,利用自治区财政筹集资金支持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通过“传、帮、带、扶”,不断提升我县基层医护人员能力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水平,提高患者留在基层的意愿,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和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总体目标。
至2022年底,我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居民医药费用负担合理控制,有序就医格局基本形成;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逐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供给能力,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能力开展的技术、项目不断增加。
(二)支援单位实施目标。
1.支援队员在受援单位开展学术讲座或举办业务培训班累计不少于10次,教学查房累计不少于20次。
2.帮助受援中心乡镇卫生院重点建设1个特色专科。
3.在受援卫生院推广适宜新技术,帮助受援乡镇卫生院培育至少1项适宜技术。
4.参与受援乡镇卫生院的管理。
5.无经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为二级及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发生。
6.接收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修,提高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卫生院执业资格人员占比。
(三)受援卫生院受益目标。
1.能够独立诊断和治疗的病种数量较上一年度增加。
2.门急诊人次较上一年度增加。
3.新开展手术种类或新业务种类较上一年度增加。
4.年出院人数较上一年度增加。
5.中心卫生院手术例数较上一年度增加,手术管理更规范。
6.中医药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中医诊疗人次较上一年度增加。
二、项目范围
资源县人民医院对口支援车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和梅溪镇中心卫生院。
三、项目内容
(一)支援单位工作内容。
1.按照对口支援协议开展支援工作。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院长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年内至少召开2次会议。
4.医院主要领导赴受援卫生院调研、督导,年内至少1次,并形成工作报告。
5.开展对口支援的临床、医技科室主任赴受援卫生院,对相应科室进行调研、督导,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工作报告。
6.根据受援卫生院需求选派支援队员,严格执行医生晋升主治或副主任医师以前到农村服务1年的规定。
7.支援队员派驻到位率100%。
8.派驻懂业务会管理的人员挂职乡镇卫生院业务副院长。
9.实施支援队员目标管理。每名支援队员有明确的对口支援工作目标,目标须有时间表和量化的任务项。对口支援工作期满,支援队员须形成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对口支援时间段、支援项目、工作任务完成和受援卫生院能力提升情况,以及存在问题与建议等方面,报送支援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管理部门备查,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10.制定支援队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并严格落实。
11.建立支援队员离岗请假制度。根据请假天数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3天以内报双方医院审批;3天以上、5天以内须报县卫生健康局审批备案;5天以上、10天以内须报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审批备案;10天以上原则上不予请假,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报请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基层处审批。
12.信息报送真实、及时、准确、完整,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到人。向群众宣传公示支援医师、专业、工作情况。利用电视、平面媒体、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树立对口支援先进典型。
(二)受援单位工作内容。
1.按对口支援协议开展工作。
2.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院长负责对口支援工作,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3.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口支援工作,年内至少召开2次会议。
4.制定支援队员管理的规章制度,加强对支援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
5.为支援队员的工作与生活提供便利条件。
6.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舆论宣传,以多种形式宣传项目重大意义和支援医院派驻专家的专业特长、学识水平及优良工作作风等,充分发挥项目的社会效益。
四、项目实施管理
(一)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为保证全县2022年度对口支援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县卫健局成立2022年度对口支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刘丽华 县卫健局局长
副组长:潘盛敏 县卫健局副局长
成 员:潘明玉 县卫健局基卫股股长
唐玉忠 县卫健局规划财务股股长
程良利 县人民医院院长
谭逢健 中峰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龚 平 资源镇卫生院院长
姜 平 梅溪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黄 前 瓜里乡卫生院院长
张常青 车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曾令彬 两水苗族乡卫生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戴忠宏 河口瑶族乡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在县卫健局基卫股,由潘明玉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各支援单位和受援单位要成立对口支援领导小组,要求“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对口支援计划实施方案,并认真实施。
(二)组织支援工作队。
各支援单位要组建工作队,由3-5人组成,具体人员可根据受援单位的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人员的专业类别,原则上,要选派思想作风好、业务水平高、管理能力强、身体健康的医务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支援单位应当合理安排支援人员的批次和派驻时间,每批支援队员连续派驻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以确保支援工作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支援期限内均应有支援队员持续派驻在乡镇卫生院。
(三)项目管理。
1.接受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市卫生健康委年底督查;县卫生健康局每季度组织一次对口支援督查。
2.县卫生健康局组织支援医疗机构、受援乡镇卫生院制定支援、受援计划;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受援乡镇卫生院提出帮扶需求,并根据需求组织支援、受援双方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县卫生健康局要重视对口支援的宣传工作,着重宣传表现突出的支援队员及其工作事迹。
3.县人民医院要加强对支援工作的管理,对派驻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将其纳入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岗位聘用、职称晋升、进修学习、提拔任用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要保证派驻人员在支援期间的福利待遇、岗位、职务、职称等不低于支援前。
4.车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梅溪镇中心卫生院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克服“等、靠、要”思想,主动配合支援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工作,为支援单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资金使用及管理。
1.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补助支援单位,用于支援队员的工资、交通、伙食、津贴补贴,以及为受援卫生院配备生活设施,解决对口支援期间队员的生活需要等。
2.要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到各支援医疗卫生机构,提高资金使用率。
3.项目结束后,支援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资金到位率要达到100%。
(五)信息管理。
项目信息资料如对口支援工作安排表、支援队员名单、对口支援协议、项目督导及年终总结要完整。项目结束后,要及时、逐级报送本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成效、存在问题和资金使用等有关方面。
五、项目执行时间
(一)本项目执行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二)2022年5月底前,各支援单位要制定支援工作实施方案,并将工作队人员派驻受援卫生院开展工作。
(三)请县人民医院于2022年12月20日前完成支援工作,并做好项目总结和上报工作。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要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补助地方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卫办农卫发〔2009〕113号)及《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5〕367号)要求,组织实施本项目。
(二)受援卫生院负责支援队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在其支援工作结束时提出书面考核意见,由其所在单位纳入个人档案。
(三)强化对项目的绩效考核,加强项目过程管理,积极探索资金安排与执行进度、执行效果挂钩制度,发挥资金推动项目进展的作用,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附件:1.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镇卫生院安排表
2.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情况登记表
附件1:
资源县2022年度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
支援乡镇卫生院安排表
|
序号 |
受援单位名称(卫生院名称) |
县级支援单位名称 |
市支援单位名称 |
自治区支援单位名称 |
|
1 |
资源县车田中心卫生院 |
资源县人民医院 |
无 |
无 |
|
2 |
资源县梅溪乡中心卫生院 |
资源县人民医院 |
无 |
无 |
附件2
二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
受援县名称 |
受援卫生院 名称 |
受援卫生院 联系电话 |
支援医院 名称 |
支援人员有关情况 | ||||||||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执业资格 |
执业类别 |
专业 |
学历 |
职称 |
支援期间 | ||||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联系电话:
注:1、执业资格填写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等。
2、执业类别填写临床、口腔、公共卫生和中医(含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等。
3、支援期间指支援人员进驻乡镇卫生院和返回支援医院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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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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