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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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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实施标准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实施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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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
1.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财政保障免费开放服务场所日常运行经费,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开放内容向公众公示。 2.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等设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项目 |
全年 |
全县各公共文体场所 |
县文广体旅局 县教育局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县文物所 乡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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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送戏曲下乡 |
3.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为农村乡镇每年送戏曲等文 化惠民演出。每年免费送地方戏曲、歌舞等文化惠民演出不少于10场。 |
全年 |
全县范围 |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体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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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听广播 |
4.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建立县、乡(镇)、行政村(社区)三级应急广播平台,实现与桂林市、自治区应急广播平台衔接。 5.通过地面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 |
全年 |
全县范围 |
县文广体旅局 县融媒体中心 乡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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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观看电视 |
6.通过地面数字无线方式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在直播卫星公共服务覆盖地区,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 |
全年 |
全县范围 |
县文广体旅局 县融媒体中心 乡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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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观赏电影 |
7.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个行政村每月免费放映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8.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
全年 |
全县范围 |
县委宣传部 县教育局 县电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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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读书看报 |
9.县图书馆免费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依 据国家有关标准确定人均藏书量。 10.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11.为农家书屋配备图书、报刊和数字出版读物,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
全年 |
全县范围 |
县委宣传部 县文广体旅局 县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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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
12.图书馆读者服务区免费提供无线Wifi服务。 13.图书馆设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
全年 |
县图书馆内 |
县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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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
14.图书馆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15.图书馆配备儿童书籍,提供借阅服务。 16.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活动。 |
全年 |
县图书馆内县文化馆内 |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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