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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治区区文化和旅游厅对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中央补助专项资金使用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得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对2021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工作。现将资金使用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金拨付情况
全县共有1个图书馆、1个文化馆、7个乡镇文化站,自根据《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资源县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资源县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使用细则》。桂财教[2020]16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补助标准为:县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每年1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万元)、县图书馆免费开放资金每年16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16万元),7个乡镇每个乡镇文化站资金每年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万元),共60万元,由县财政局直接拨付到我局零余额账户账户上。各级财政部门在不减少本级财政预算的情况下,基本保障了资金的落实到位。我局作为项目主管部门,严格行使项目资金使用监督管理职能,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保“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工作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020年12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资金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截至2022年4月30日,该项目资金支出21.6813万元,项目资金使用率36.14%,结转〔结余〕资金38.3187万元,因为2021年有些乡镇文化站未及时报账,所以资金结转到2022年使用。资金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支出内容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的相关规定。专项资金支出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专项资金支出与国家文物局立项批复、自治区文化厅批复方案及预算编制相符;不存在违反规定擅自设立项目,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问题;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执行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结项财务验收制度,结余资金处理符合财政有关规定。没有发现违规违纪现象。
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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