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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2020-04-30 11:16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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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标准

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承担单位

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1.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公众公示。未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在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2.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等设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项目。

全年

全县各公共文体场所

县文广体旅局

县教育局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乡镇综合文化站

二、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3.有线电视已通达的农村,入户率达到40%,未通达的边远山区,卫星广播电视全覆盖。

4.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通过无线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6套。

5.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数字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全年

全县

 县文广体旅局

县广电网络公司

乡镇综合文化站

三、观看电影

6.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一月一村一场免费电影,全年农村放映数字电影852场。

全年

全县

县文广体旅局

县电影公司

四、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7.购买公共文艺演出不少于48场。

全年

全县

县非物中心

县文化馆

乡镇综合文化站

五、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8.积极参与桂林市“漓江之声”、山水文化旅游节艺术巡游2个品牌文化活动,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资源百姓大舞台”及“春节、三月三、七月半”等重大节庆活动,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50次,免费指导群众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

 

全年

全县

县文广体旅局

县文化馆

县业余体校

乡镇综合文化站

六、公益性展览活动

9.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灯福楼)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2次。

10.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6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2次。

全年

全县

县博物馆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七、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11.图书馆每年举办培训次数不少于8次,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8次。

12.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10次,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4次。

全年

全县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八、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13.建立面向群众服务图书馆公众号,覆盖图书馆场馆的免费wifi。

14.图书馆设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5.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4TB。

全年

馆内

县图书馆

九、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16.图书馆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17.图书馆配备儿童书籍,提供借阅服务。

18.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活动。

全年

馆内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十、全民阅读服务

19.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50次。

全年

馆内

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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