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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实施标准 |
服务时间 |
服务地点 |
承担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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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 |
1.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开放时间、开放项目、免费服务内容向公众公示。未免费开放的博物馆在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向社会免费开放。
2.青少年活动中心、体育馆等设施提供基本公共文化项目。 |
全年 |
全县各公共文体场所 |
县文广体旅局
县教育局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乡镇综合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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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收听广播观看电视 |
3.有线电视已通达的农村,入户率达到40%,未通达的边远山区,卫星广播电视全覆盖。
4.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通过无线提供广播节目不少于6套。
5.通过卫星、有线网络提供不少于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数字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 |
全年 |
全县 |
县文广体旅局
县广电网络公司
乡镇综合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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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观看电影 |
6.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一月一村一场免费电影,全年农村放映数字电影852场。 |
全年 |
全县 |
县文广体旅局
县电影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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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购买公共文艺演出 |
7.购买公共文艺演出不少于48场。 |
全年 |
全县 |
县非物中心
县文化馆
乡镇综合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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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展群众文体活动 |
8.积极参与桂林市“漓江之声”、山水文化旅游节艺术巡游2个品牌文化活动,实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资源百姓大舞台”及“春节、三月三、七月半”等重大节庆活动,每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50次,免费指导群众文体活动常态化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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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 |
全县 |
县文广体旅局
县文化馆
县业余体校
乡镇综合文化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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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益性展览活动 |
9.博物馆、非遗展示馆(灯福楼)常年设1项以上基本陈列,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2次。
10.图书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6次,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展览不少于2次。 |
全年 |
全县 |
县博物馆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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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益性培训讲座活动 |
11.图书馆每年举办培训次数不少于8次,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8次。
12.文化馆每年举办公益性培训不少于10次,举办公益性讲座不少于4次。 |
全年 |
全县 |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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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共数字文化服务 |
13.建立面向群众服务图书馆公众号,覆盖图书馆场馆的免费wifi。
14.图书馆设立公共电子阅览室和数字图书馆(移动图书馆),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15.图书馆数字资源量达4TB。 |
全年 |
馆内 |
县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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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 |
16.图书馆为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17.图书馆配备儿童书籍,提供借阅服务。
18.文化馆定期组织开展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文化活动。 |
全年 |
馆内 |
县图书馆
县文化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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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全民阅读服务 |
19.提供文献外借、阅览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一般咨询服务、流动服务、网络信息服务、报刊查询服务等,其中流动服务不少于50次。 |
全年 |
馆内 |
县图书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