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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资源县第十批就业帮扶车间
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为促进脱贫家庭劳动力就近就业,让脱贫户家庭尽快致富奔小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1〕23号)精神,按照《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快我县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资政发〔2019〕32号)文件要求,资源山里山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资源阳光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向所在乡镇提出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的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资源县人社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复审及实地核查,资源山里山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资源阳光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符合认定条件。经研究,现认定资源山里山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资源阳光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为我县就业帮扶车间。
希望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相关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推荐更多的脱贫家庭劳动力到就业帮扶车间就业。资源山里山农产品有限公司、广西资源阳光三环生态环境有限公司要积极帮扶脱贫家庭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帮助脱贫户家庭致富奔小康。
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源县乡村振兴局
资 源 县 财 政 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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