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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GLZC2020-G1-290009-JDZB
二、项目名称:资源县卫生健康局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 人: 长沙文发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曙光路96号
被投诉人: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92号
相关供应商: 长沙文发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曙光路96号
当 事 人: 长沙文发科学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雨花区曙光路96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资源县卫生健康局乙类大型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GLZC2020-G1-290009-JDZB)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为:磁体系统中:★6.1、10 cm DSV≤0.003ppm,6.2、20 cm DSV≤0.020ppm,★6.3、30 cm DSV≤0.058ppm,三项参数中明显为某品牌定制,明显具有排他性;投诉事项2为:第四章评分办法价格分50分,综合性能分40分,售后服务分3分,培训方案分4分,政策功能分3分,该评分办法非常不合理和不公平。经审查合格,我局予以受理,通过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关于投诉事项1,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的特特点结合实际需求,设置相应的参数,现有的书面证据不足以证明为某品牌定制,明显具有排他性。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事项1缺少事实依据,予以驳回。 关于投诉事项2,根据招标文件的“综合性能分”评分办法,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上述情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等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5成立,责令采购人就招标文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部问题限期改正,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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