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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2024-07-18 16:36     来源:行政审批办公室     作者:行政审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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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政土批函〔2024170

桂林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你市资源县河口瑶族乡猴背村民委员会、葱坪村民委员会,龙胜各族自治县江底乡城岭村民委员会(飞地)的集体农用地2.0503公顷(乔木林地1.7858公顷、灌木林地0.1763公顷、其他草地0.08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作为广西资源县将军台风电场项目建设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二、要督促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征地批后程序,按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落实被征地群众的征地补偿,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安排好生产和生活,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解决好因征地引起的信访问题,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三、供地情况要及时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落实批后监管责任。

五、用地单位要按规定缴纳用地有关税费。

  202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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