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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林业工作站),局各中心(站、办),木材公司,各森林经营单位:
现将《资源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资源县林业局
2023年1月12日
资源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暨森林防火
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根据《资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暨森林防火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资安委办〔2022〕1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林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结合我县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更大”重要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和“三个必须”职责要求,指导并督导各乡(镇)在林业行业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美丽新资源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林业生产经营主体责任,特别是紧盯安全生产及森林防火的关键部门和薄弱环节,明确责任,做到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
(一)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好单位内部用车、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夯实单位内部各项安全防范基础。
(二)各单位要负责抓好县林业局负责小区和出租门面的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设施维护到位、消防通道畅通,并积极消除物资乱堆乱放、电线私拉乱搭等安全隐患。
(三)指导并督导各乡镇是否落实森林防灭火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落实森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宣传教育是否到位、火源查处是否到位、值班值守是否到位,重点检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打击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野外用火审批、高火险时段禁火令执行、重点卡口以及护林人员驻守巡护等工作落实情况。
(四)各森林经营单位要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及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四、组织领导
成立资源县林业局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中心(站、办)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林业局森林防火宣教站,由肖永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协调林业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整体开展,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做好工作台账,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排查整治阶段(2023年1月至自治区“两会”结束)。
明确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按照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对存有安全隐患的单位和区域做到即查即整即改,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阶段。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自治区“两会”结束至春节假期结束)。
对林业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由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局班子成员带队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按责任包干深入开展检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对照整改清单,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真改快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春节假期结束至全国两会结束)。
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积极引导各单位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六、专项督导检查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防火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范意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筑牢安全防范意识,亲自部署,亲自推进,认真做好生产生活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二)加强内部管理,夯实自身安全基础。各单位要从严抓好内部管理,加强干部职工安全教育,增强用车、用电、用气、用火等安全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教育干部职工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杜绝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发生。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一是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和短信、微信公众号推送以及开展入校宣传、《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安全生产法》宣传周活动等宣传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和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二是充分发挥各驻村工作队员、生态护林员走街串巷的网格化区域优势,开展流动巡回宣传,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增强安全生产意识、主动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成效。县林业局将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对各乡(镇)林业生产经营(加工)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检查,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林业生产经营(加工)企业名单移交所在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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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县林业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2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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