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
|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聘请陈洪谅为资源镇法律顾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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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提高我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的通知》(中法委发〔2021〕1号)和《中共资源县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资法办通〔2022〕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聘请陈洪谅(县司法局资源镇司法所干警)为我镇法律顾问,聘期1年(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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