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8日 |
|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 |
|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3〕1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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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镇直各单位: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资源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自治区安委会《全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方案》、桂林市《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资源县《全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推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辖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问题导向、系统思维,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以及桂林市二十五条工作措施,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党政领导责任,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文化旅游、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兼顾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聚焦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设施设备故障、非法违规行为、安全管理缺陷等重大事故隐患,以强有力精准严格的执法行动,督促推动企业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建立健全责任倒查机制,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推动企业员工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企业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镇直各相关单位对照“三个必须”强化安全监管,聚焦重大事故隐患精准严格执法,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显著增强;重大事故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防控取得明显成效,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防范遏制,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压紧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切实提高企业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企业是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带头研究组织本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带头落实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带头对动火等危险作业开展排查整治、带头对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开展排查整治、带头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带头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活动。镇直各相关单位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定职责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突出抓好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专项行动,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迅速召开全员动员部署会议,开展对标对表自查自改;组织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项行动推进会,盯紧抓牢自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放,实行闭环管理。能立即整改的,要迅速整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按照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后下发的附件3的表格填报重大隐患情况);及时吸取专项行动期间国内外发生的典型事故教训,迅速组织排查整治本企业同类事故隐患;专项行动期间,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要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
2.突出抓好全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到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开展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和落实情况全面自查自纠,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要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充分发挥管理团队和专家作用,突出管理团队安全责任落实,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配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强化技术指导,精准查找、科学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提高隐患排查和整改的质量。
3.突出抓好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排查整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针对本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组织开展1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承包承租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清、未与承包承租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未在承包承租合同中对企业及承包承租方安全管理职责进行约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承包承租合同中免除或者转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义务、未定期对承包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承包承租方存在安全问题未及时督促整改、未对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安全确认等问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坚决依法处理。将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4.突出抓好科技设备赋能建设。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矿山、建筑施工(含隧道施工)等高危行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推进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涉爆粉尘、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预警监测系统建设,加快露天矿山边坡监测系统推广应用,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重点风险在线监测预警和重大隐患跟踪闭环管理。
5.突出抓好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坚持以案为鉴、以案警示、以案促改,开展常态化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区受警示”;要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尤其要突出对企业、项目一线员工的全员安全风险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层和每名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至少每半年组织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演练实施要有方案、有脚本、有评估总结,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要让全体从业人员主动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熟悉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熟练使用紧急避险设施,熟知岗位应急处置措施,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应急避险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压紧压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镇直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分兵把守、齐抓共管,特别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以顽强的斗争精神、过硬的素质能力及时发现并查处企业的非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通过精准严格的监管执法倒逼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1.突出抓好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单位要利用企业自查自改阶段的时间,集中对监管执法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培训。要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明责知责、履责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要制作本行业领域的重点检查执法事项表,确保监管执法人员对标对表开展精准执法;要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切实提升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2.突出抓好日常巡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相关单位要针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前述五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督导企业按照时间阶段完成整改;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做到发现一起,上报一起,及时有效地将隐患遏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突出抓好倒查机制问责问效。镇直相关单位要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执行“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
4.突出抓好监管服务方式创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镇直相关单位要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检等工作方式不断提高执法质量,避免走形式、走过场;加强单位间互联互通,对企业负责人和重点企业实施精准有效监管。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高风险旅游项目、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等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领域部门监管责任。
(三)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切实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能力水平。
镇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好属地领导责任,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带头抓,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统筹推动各项工作,为排查整治取得实效提供坚实保障。突出抓好以下六项工作:
1.突出抓好安全红线意识巩固提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推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不得降低安全门槛,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都要专题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都要组织专题学习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和桂林市二十五条工作措施,并逐条对照狠抓落实。要大力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2.突出抓好排查整治动员部署。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督促推动跨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排查整治;镇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3.突出抓好演练。组织开展好6月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专题活动,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演练作为重要内容。
4.突出抓好安全风险会商研判。要紧盯中国—东盟博览会等重大活动、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以及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镇班子领导召开风险会商研判会议,及时发布分析研判报告,提前部署针对性防范措施。
5.突出抓好巡查工作。建立辖区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深入基层加强巡查检查,做到动态掌握、心中有数。加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对问题突出、隐患集中的区域(厂矿、企业)和单位,发出工作督促函;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警示曝光。
三、时间安排
从2023年5月至12月,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镇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有序压实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制定印发专项检查事项等,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2023年10月底前)。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建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台账。镇各相关部门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督促完成安全执法队伍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精准检查阶段(2023年11月底前)。镇各相关单位聚焦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重点检查事项,聚焦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推动企业真查真改并按规定主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底前)。全面总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专项行动的极端重要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精心、精细、精致”的工作作风,高位部署、统筹推进,切实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唐荣红任组长,镇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全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李建明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镇直相关单位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依法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行业领域相关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行业领域相关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切实摸清行业领域企业底数,稳步有序推进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具体任务分工见附件2)
(四)强化信息报送。镇直各相关部门单位每月1日报送附件1、附件5表格及1-2起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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