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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5月05日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资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3〕11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05日

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资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2023-05-05 10:00     来源:资源镇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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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资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资政办发〔2023〕16号)精神,切实做好我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普查目的和意义

(一)普查目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重大国情和调查,也是党的二十大之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本次普查将全面调查我镇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对于摸清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各方面新发展,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具有重大的意义。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美丽资源新篇章,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意义。开展本次经济普查,对于摸清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家底”,全面了解新时期经济运行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新变化、新特征,加快推进“三大振兴”,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奋力谱写美丽资源新篇章,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各村(居)、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凝聚共识、主动作为,高质量推动普查各项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科学统筹组织实施

(一)及时组建普查机构。镇政府成立资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

 各村(居)要在2023年5月20日前成立普查工作小组。镇直各企事业单位也要落实经济普查责任人员,负责本辖区经济普查的宣传、动员和调查登记工作。

(二)明确普查对象和范围。普查的对象是在我镇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范围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把握普查内容和时间。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投入产出调查对象的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各村(居)、各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规定的各时间节点科学安排,有序推进各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按时高效完成普查任务。

(四)压实普查工作责任。各村(居)、各单位要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按照全县统一的工作部署、统一的时间安排、统一的操作规范,建立自上而下、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体系,认真组织好本辖区的普查实施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切实给予解决。要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要认真抓好普查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安排足够的培训时间,确保培训效果和质量。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

三、坚持依法普查,确保普查数据质量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普查机构及普查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全镇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配合上级部门开展普查工作督导检查,并适时开展数据质量核查、检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三)创新手段方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电子证照信息等在普查中的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性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普查保障,确保普查优质高效

(一)落实普查条件。各村(居)、各单位要切实做好经济普查所需的办公场所、经费、设备等保障工作。要根据经济普查的工作需要,对普查经费支出做出预算安排,并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同时要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杜绝浪费。

(二)强化队伍建设。镇、村要精心选配普查员,加强培训和管理工作,组建一支思想发,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普查队伍。各级各部门要确保聘用普查员的劳动报酬按时足额发放,保障抽调人员在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村(居)“两委”人员兼任普查员的就按本地工资水平和承担的普查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劳动报酬,稳定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广泛宣传引导。全镇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资源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资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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