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活动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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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经资源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资源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做好资源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科学组织、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 坚决预防和遏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冬季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是镇党委、政府抓紧抓好的重要民生工作,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一件大事。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充分动员使用各类人力、物力资源,对广大煤火使用户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自防能力和自查意识。实现本年度“宣传检查全覆盖、无死角。不发生群死群伤事故,不发生责任事故”的工作目标。
三、成立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全镇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成立资源镇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唐荣红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蒋隆海 镇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张 扬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李 陈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成 员:潘建荣 镇党委副书记
刘丰斌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业平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莫连花 镇党委委员
徐媛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凯强 镇党委委员
许杨华 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吴锦云 镇三级主任科员
刘干林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李建明 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蒋明生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李宛育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主任
唐继生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黄向阳 镇社会治安综合事务中心
张贻仲 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主任
蒋勇刚 镇城北派出所所长
张才能 镇大合派出所所长
王锦华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吕永平 镇司法所所长
龚 平 镇卫生院院长
刘珍明 镇中心校校长
各村(居)支书、主任
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资源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张扬、李陈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建明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组成。
四、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预防排查工作由职能部门和村(居)协作结合开展,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做好职能工作。各村(居)由村支书、主任组成村预防排查小组,村书记任小组组长,村两委干部为组员,与各职能单位按照“无缝隙、全覆盖”要求,对住宅、施工工地、学校、医院等单位全面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使用的燃煤锅炉、燃气管道、通风设施、生物质取暖器具等设施设备,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居民家庭要做到每户必到,不留任何死角;要有安排、有调度、有督查,确保实效。各职能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并对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监管责任,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入户安检联合执法工作;开展三次以上的以安全常识咨询、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等的集中宣传。负责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栏的制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并形成 情况登记表,督促燃气企业的送气工、安检员上门安检发现隐患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对于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用户,要督促燃气企业采取暂停供应燃气等临时措施。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加强对农民工聚居活动板房等场所的安全检查。
(二)镇宣委、镇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全镇舆论引导,利用辖区广播、宣传栏等宣传媒介对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和安全提示;负责监测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气象指数,及时发布预报和安全提示。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
(四)镇中心校:负责指导中小学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内容。组织镇各中小学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QQ群、张贴宣传板报、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防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中小学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五)各村(居)委:按照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小组的部署和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结合实际工作,建立预防工作机制,制定本村(居)委预防煤气中毒工作方案,细化职责任务,逐级明确负责人和责任人员,分片包干、层层落实;采取有效手段,全面落实各项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措施;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事故隐患;保障预防煤气中毒工作的人、财、物落到实处。
五、利用多种途径加强宣传
(一)利用媒体信息平台,如短信、微信、大喇叭等进行宣传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特别是进入“微信”信息化时代,各部门要加入微信群,上传开展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图片,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自防意识。利用横幅、标语、网络等多种手段,宣传自防自救常识。
(三)入户宣传要进屋见人,逐户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安全提示,确保宣传内容入眼、入耳、入脑、入心。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到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积极性。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各村(居)要严格落实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逐级明确责任,落实分片包户实名制,确保责任到人;要做好人员配备、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掌握信息,如实上报。各职能部门、各村委加强信息掌握,按照阶段部署及时上报工作信息。对发现的突出情况、疑难问题及典型事例随时上报。发生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后,必须将事故情况及死亡人员情况如实上报。
各村(居)委会于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期间,每天上报工作进展情况,2023年3月28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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