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20日 |
| 标 题:资源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镇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镇政发〔2022〕6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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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根据《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县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发放工作的通知》资乡村指办发〔2022〕11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我镇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好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我镇参照上级新增贷款任务测算办法,将2022年全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任务具体分解到各村(居),详见附件《资源镇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任务分解表》。请各村(居)、大合/城中农商行及各有关单位认真对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迅速采取措施,加快推进年度新增贷款发放,确保在2022年7月底完成50%,2022年9月底完成计划目标任务,力争在12月中旬完成奋斗目标任务。
二、把握好新增贷款任务构成范围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新增贷款任务计算范围包括:年度新发放贷款、续贷贷款、还清再贷贷款,不包括展期贷款。各村(居)、大合/城中农商行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理解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文件精神,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灵活处置,确保年度新增贷款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有序推进到期贷款回收处置和新增贷款发放工作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村(居)和各单位要加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海报、电子屏、宣传资料等形式,全方位进行政策宣传,确保所有脱贫户(含监测对象)知晓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正确看待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到期回收处置和新增贷款发放工作,合理利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发展产业增收致富。
(二)坚持“应贷尽贷”。各村(居)、要根据贷款需求摸排情况,加大对贷款需求脱贫人口的引导动员,发动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利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发展特色产业,对符合申请贷款、续贷等条件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要及时给予信贷政策支持,尤其是要积极引导未曾贷款且符合贷款条件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合理利用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做到“应贷尽贷”。
(三)加快到期回收处置。对2022年内到期的贷款,各村(居)、大合/城中农商行要严格执行好提前提醒工作机制,及时回收处置到位,特别是对逾期超过90天且已按要求催收仍未收回的贷款,及时按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相关政策、程序启动风险补偿机制,做到“应补尽补”,有效化解贷款逾期风险。抓好贷款清收,做到应收尽收、该续尽续、该展尽展、能转尽转、贷款逾期率尽量控制在0.3%以内,最高不能超过3%。
四、强化对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督效管理
定期通报工作进度。把“新增贷款”和“逾期清收”两项指标列为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重要内容。
未尽事宜,请与镇乡村振兴站联系,联系人:周云云,联系电话:0773—4315660。
附件:资源镇2022年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新增贷款任务分解表
资源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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