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中峰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19日 |
| 标 题:中峰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项目验收工作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中峰政发〔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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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开展我镇项目建设、验收等工作,做好项目跟踪服务,经镇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决定成立中峰镇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所有项目共分两类,一类项目指的是重大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上,由镇实施的项目,粤桂项目除外),每个项目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由项目办负责完善项目台账;二类项目指的是衔接资金乡村振兴小项目(投资50万元以下,由镇、村实施的项目、粤桂项目),由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验收,完善项目台账。在项目验收时,两类项目验收组分别由如下成员组成:
一类项目(重大项目)
组 长:项目负责人
副组长:项目办分管领导、联系村领导、项目工作组成员
成 员:项目办主任、项目业务负责人、项目所在村村委会负责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二类项目(衔接资金乡村振兴小项目、粤桂项目)
组 长:乡村振兴分管领导
副组长:联系村领导、项目工作组成员
成 员:乡村振兴站站长、项目业务负责人、财政所、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项目所在村村委会负责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
中峰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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