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乡镇文件 > 梅溪镇
发文单位:梅溪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6日
标  题: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地区无牌、报废摩托车清理及宣传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文字号:梅政发〔2025〕9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31日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农村地区无牌、报废摩托车清理及宣传工作专班的通知

2025-12-31 08:00     来源:梅溪镇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源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地区无牌、报废摩托车清理及宣传工作的通知》(资交联报〔2025〕10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镇农村地区无牌、报废摩托车清理及宣传工作的具体落实,经研究,决定成立梅溪镇农村地区无牌、报废摩托车清理及宣传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组成人员

组  长:马青明  镇副镇长

副组长:李禹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谢海洋  梅溪派出所所长

        陈伦政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谢  晋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成  员:陈标华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杰霖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网格员管理)

        各村(社区)支书、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村辅警

二、主要职责

专班在镇农村地区无牌、报废摩托车清理及宣传工作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召集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2.开展宣传劝导:组织镇村干部、网格员、村辅警等力量,深入村组开展面对面宣传,讲解无牌、报废摩托车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和政策解释工作。

3.排查检查执法:组织开展路面巡查、线索核查和联合执法,依法查处无牌、报废摩托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车辆登记、报废处置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专班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分工协作,成员承担联络、协调、信息报送等具体事务。专班工作进展情况应及时向镇专项领导小组报告。

四、工作要求

1.专班各成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2.注重工作方法,坚持文明劝导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确保社会稳定。

3.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映工作动态和存在问题。

本专班随专项工作结束自行撤销,不再另行发文。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