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梅溪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 标 题: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梅溪镇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专班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梅政发〔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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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妥善解决我镇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问题,根据《中共资源县委办公室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资源县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专班的通知》文件精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溪镇山林土地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工作专班。
组 长:张前友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易泽峰 镇党委副书记
马青明 镇副镇长
成 员:李 群 镇司法所所长
陈伦政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主任
全金连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谢 晋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曹希武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岳玉朋 镇乡村建设综合保障中心副主任
陈标华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王维永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杨杰霖 镇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雷 凯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刘家友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雷 淋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唐 菠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王 斐 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平安法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山林土地水利纠纷调处日常工作。并设山林纠纷工作小组、土地纠纷工作小组、水利纠纷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及职责如下:
(一)山林纠纷工作小组
组长:马青明
成员:雷凯、刘家友、陈标华、王维永、雷淋、杨杰霖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山林权属纠纷的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证据固定、适用法律依据等工作。
(二)土地纠纷工作小组
组长:陈伦政
成员:曹希武、岳玉朋、陈标华、王维永、杨杰霖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土地权属纠纷的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证据固定、适用法律依据等工作。
(三)水利纠纷工作小组
组长:马青明
成员:唐菠、陈标华、王维永、王斐、杨杰霖
主要职责:负责全镇个人与个人、个人与单位之间水利权属纠纷的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证据固定、适用法律依据等工作。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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