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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8日
标  题: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梅溪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梅政发〔2022〕2号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梅溪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02-28 12:00     来源: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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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全镇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的领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梅溪镇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杨(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肖竣夫(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前友(镇人大主席) 

        马青明(副镇长)

成  员:马青明(副镇长)

        柳琦尧(镇纪委书记)

        易泽峰(党委委员)

        黄  鑫(镇党政办主任)

        曾宪友(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王志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莫美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副站长)

        岳玉朋(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

        范晓燕(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

        秦子云(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工作人员)

        各村(街)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由曾宪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日常工作事务。

二、工作职责

统一领导全镇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统筹协调对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和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工作。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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