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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2月28日
标  题: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梅政发〔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8日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02-28 16:00     来源: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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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

经梅溪镇人民政府联合审议通过,现将《梅溪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梅溪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方案 

冬春季是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高发时期,为做好我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普及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提高我镇居民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意识,有效遏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为确保宣传活动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广大居民开展宣传教育,普及居民有关燃气法律法规和燃气设施的操作使用知识,增强燃气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加大燃气安全监管力度,规范我镇燃气经营行为和用气行为,实现我镇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零遗漏、无死角,力争不发生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群死群伤事故,切实提高广大居民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活动时间

从2022年2月至2022年3月31日

三、工作职责与分工

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在开展宣传时,要丰富宣传内容,利用真实案例加强警示教育,提高宣传效果。既要提醒群众重视燃气器具安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也要关注煤炭、柴火、汽油、柴油等燃料、可燃物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确保室内有新鲜空气流通,坚决防范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一)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并对落实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负责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综合监管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履行防范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监管责任,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开展入户安检联合执法工作;开展三次以上的以安全常识咨询、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用气常识或操作指南等的集中宣传。负责督促各燃气经营企业做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栏的制作、相关人员的培训;督促燃气企业开展用户安全检查并形成情况登记表,督促燃气企业的送气工、安检员上门安检发现隐患后,要做好信息登记,及时发现隐患并消除隐患。对于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用户,要督促燃气企业采取暂停供应燃气等临时措施。负责督促建筑工地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加强对居民房屋安全检查。

(二)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要对燃气具销售市场开展拉网式排查,凡是销售燃气燃烧器具的场所要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有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的,一律按照法规上限(顶格)予以从严从重处置处罚,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要清查到底。

(三)镇中心校:负责指导中小学宣传教育和防范工作内容。组织镇各中小学开展预防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校园广播、家长微信群、QQ群、张贴宣传板报、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向师生及家长广泛宣传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防止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在学校内发生,做好中小学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四)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养老院、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各村委:负责指导本村基层组织开展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做好相关防范工作;通过LED电子显示屏、横幅、海报、展板、宣传牌等形式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工作氛围营造,LED屏24小时不间断播放,立即组织各村(屯)所有工作人员、驻村队员、网格员、志愿者进村入户开展入户安全隐患排查,张贴宣传单,发放宣传资料,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对入户检查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督促跟进整改,形成工作台账(附件3:资源县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入户安全检查登记表),确保入户率为100%。与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配合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燃气及燃气具市场联合执法。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派出所职能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组织开展打击非法存储、充装、运输、经营燃气专项整治行动以及燃气器具市场专项整顿行动,从源头上打击非法经营者,切实起到震慑警示和宣传教育作用。

(二)强化领导,广泛宣传。各村委、要高度重视安全宣传活动,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谋划好重点宣传活动,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多因缺乏安全常识所致,此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网络等信息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用气知识,严防因燃气使用不当导致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的发生。

(三)按时报送材料信息。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并将活动开展材料及活动总结书面材料于2022年3月4日和4月4日前分别报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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