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乡镇文件 > 梅溪镇
发文单位: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标  题: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梅政发〔2024〕15号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3日

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2024-09-03 11:00     来源: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抓好全镇小额信贷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镇小额信贷管理工作水平,根据《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梅溪镇人民政府研究制定了《梅溪镇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梅溪镇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资源县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抓好全镇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提升全镇小额信贷管理工作水平,现制定我镇小额信贷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根据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文件精神,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清查整治行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抓好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的严肃性、重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持续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由镇农业服务中心牵头,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桂乡振发〔2021〕14号)明确的各部门职责,组织有关责任部门,制定清查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工作协调沟通,扎实开展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认真分析问题属性,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问题路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发现问题清查到底、整改彻底,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重复发生。

二、强化工作部署推进

(一)部署自查自纠及整改阶段(8月至9月底)

1.制定自查自纠方案。按照自治区工作部署要求,分析问题属性,剖析问题根源,研究解决问题路径,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

2.逐项排查梳理问题。各村要从严从实、较真碰硬,确保问题清查到底、整改彻底,对照2023年度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反馈广西问题,针对排查内容,全面摸清小额信贷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形成《全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排查汇总表》。

排查内容:是否存在小额信贷用途不合规(未用于发展生产)、违规提高贷款门槛、自行缩小政策受益范围(包括单人、单户不贷、60岁以上不贷、没有担保不贷等)问题,小额信贷政策是否宣传到位,是否做到应贷尽贷,是否存在户贷企用问题,逾期率是否存在超过3%风险,新增贷款金额较去年相比是否有下降风险,是否存在逾期贷款超过90天、异常类贷款未及时处置等情况,是否足额安排风险补偿金,风险补偿金的使用是否规定要求,是否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不及时、漏填数据、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等情况。

重点排查内容:小额信贷贷款门槛高,“想贷贷不上”“想贷不会贷”“单人单户不贷”“60岁以上不贷”“没有担保不贷”等问题情况。

(二)巩固提升阶段(9月至12月底)

对在自查自纠及整改阶段没有完全整改到位,没有到整改时限,或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以及整改过程中新出现的问题,再进行全面梳理,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扎实整改,确保所有问题逐一交账、逐一销号。

(三)监督抽查阶段(8月至12月底)

县级将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组织开展清查整治工作抽查,确保国家考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扎实开展工作宣传

各村要强化工作宣传引导,组织村两委、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等进行小额信贷清查整治工作部署,讲深讲透政策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积极通过印发小额信贷政策宣传单、致老百姓的一封信等形式,充分利用街道、路口、银行营业网点等位置张贴海报以及利用LED宣传、手机短信、微信推送等多种宣传方式,持续强化工作宣传,做到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都知晓小额信贷政策,提高群众知晓率,切实做到应贷尽贷,引导脱贫群众关注小额信贷、激发内生动力、积极发展生产,为全县脱贫人口发展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四、按时报送有关情况

根据资源县要求,请各村形成本级自查自纠及整改情况报告、《全镇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排查汇总表》以及小额信贷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或典型案例,于9月15日、11月25日前反馈镇农业服务中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