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梅溪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1日 |
| 标 题:梅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溪镇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梅政发〔2024〕5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村(社区)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现将《梅溪镇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梅溪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干旱是我镇主要的自然灾害之一,为最大程度的减少旱灾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针对我镇旱灾发生规律及特点,结合我镇抗旱能力,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
1.我镇抗旱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观,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我镇抗旱工作的现代化水平。
2.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分级分部门负责。
3.抗旱工作以保证城镇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
4.抗旱工作按照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镇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5.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镇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分阶段、分地域,有针对性地采取抗旱措施。
6.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关于加强城市抗旱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7.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镇总体抗旱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的旱情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自然地理情况
梅溪镇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东邻全州,南界县城,西南接瓜里镇,北与湖南省新宁县接壤,总面积360平方公里。境内四面环山,山区、丘陵占全镇总面积的90%。
全镇多年平均气温16.4℃,最高气温38.3℃,最低气温-8.4℃,多年平均风速2.1m/s,最大风速24m/s,多年平均光照时数1255.3h。蒸发值1417.0mm,域内蒸发强度低于降水值,干旱指数为0.8左右,无霜期共为280天。
梅溪镇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地形复杂,属山地气候特征,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秋季气爽宜人,冬季寒冷多霜雪。降雨有明显的季节性,3~9月为汛期,4、5、6、7月份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多年平均降雨量1779mm。由于受地形影响,时空分布不均,且年际变化较大。梅溪镇地面平均蒸发量共为1417.0mm,多年平均径流深938~1280mm。梅溪镇境内有资江、铜座河、咸水洞河、坪水底河、茶坪河等5条河流,属季节性河流;5条河流的大小支流是我镇的主要灌溉水源。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梅溪镇辖13个村,1个街,33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3.2万人,非农业人口5000人,农村人口2.7万人,劳动力1.8万人。
(三)水资源开发利用概况
根据梅溪镇水长期供求计划径流资料分析计算,多年平均地表水资源量为6.1亿m3,多年平均年径流深210~330 mm。我镇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为0.37亿m3。
为使梅溪镇水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利用,建国以来,梅溪镇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设施。至2019年底,全镇共建有中小型水库1座,塘坝10座,水库、塘坝总兴利库容达210万m3,控制农业有效灌溉面积 2.2万亩;同时大力发展机井灌溉事业 , 控制灌溉面积1100多亩。农村三面光渠道已达成3万多米,控制灌溉面积1.5 万亩。另外城区建有水厂1处,日供水能力0.2万方。近几年来,为节约利用水资源,我镇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与河道拦蓄工程,目前全镇节水灌溉面积达0.3万亩,新建拦蓄工程一批。
(四)旱灾概况
1.旱灾简况及规律
梅溪镇由于受地形及气候影响,降雨地域分布及年季分布很不均匀,春旱夏涝,晚秋又旱,旱涝交替,旱涝不均是我镇旱情的总体特点。一般性区域干旱年年发生,有“十年九旱”之说,并且连年荒旱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近几年受全球气候变暖影响,我镇旱灾发生更加没有规律,连年大旱大涝相间情况接连发生,对我镇旱情的预防产生很大困难。
2.旱灾影响
(1)对人畜饮水影响严重。造成人畜饮水困难,特别对山区农村影响明显,旱灾严重时致使许多群众要到几里以外的地方去拉水,有的由于喝了不干净的水,还会导致传染病的流行,不仅加重了群众负担,还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影响社会稳定。
(2)对农业生产影响严重。由于灌溉水不足,造成土壤墒情差,影响农作物的播种、出苗、生长,造成各生育期不能及时按需供水,对农作物正常生长造成威胁,造成农作物大范围减产,甚至绝收,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
(3)对工业生产影响严重。旱灾造成工业用水不足,特别是对发电等高耗水行业,生产用水严重不足,影响了工厂的正常运行,造成减产或停产,带来严重经济损失。
(4)旱灾使水资源量减少,加剧了水资源供需矛盾,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影响了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典型旱灾
建国以来,我镇发生旱灾8次,特大干旱4次,特别是近几年来,我镇时有旱情发生。
1957年,全镇旱情十分严重,受旱面积20843亩。
1991年,特别是春季的1~4月份,全镇平均降雨量仅25.4毫米,形成严重春旱,水库干涸,地下水下降,旱情十分严重。共投入抗旱劳力达0.5万人,利用抽水机185台/次,抗旱浇地0.13万亩次,把旱灾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2001年,春夏之交长时间无雨(3月中旬至5月中旬无有效降雨),给全镇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严重影响。地下水位下降,全镇达万亩夏播作物无法播种,造成绝收面积0.87 万亩。由于干旱,全镇334个村民小组, 1.1万人,0.15万头大牲畜饮水困难。全镇共投入抗旱劳动力0.8万人次,把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镇补贴2.5万元用于抗旱保苗春播,挽回粮食损失170万斤,减少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近几年,由于我镇加强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我镇经济得到飞速发展,虽然多次发生严重旱灾,但未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4.旱灾成因
(1)气候影响。梅溪镇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降雨有明显的季节性,4、5、6、 7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80 %,春、秋降雨稀少,这是我镇频繁发生春旱、秋旱的主要原因。
(2)地形影响。我镇山区面积占全镇总面积的90%,山区水土流失严重,有限降雨不能充分利用,可利用水源较少,这也是我镇易形成旱灾的重要原因。
(3)水利设施的影响。我镇建设了大量的水利工程,水利工程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仍存在着水利基础设施薄弱,水利工程不配套,浪费水严重,水利用率低的现象。同时部分水利工程的可靠率不高,越到干旱时候越不能用,这也是加重旱灾的原因之一。
(4)人为因素的影响。随着生产的发展,人类生活需求的增加,耕地复种指数的提高,农作物品种的调整和产量的提高,使农业用水量大幅度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更趋紧张,干旱问题日趋严重。另外,人们盲目地扩大其他方面的用水量,有的毁林开荒,破坏自然植被或陡坡垦植,造成水土流失,有的大量施用化肥,使土壤结构恶化、蓄水保墒能力衰退也加重了旱灾的发生。
5.抗旱能力
(1)人畜饮水: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在我镇建设了集中供水工程,6处连片供水工程。这些工程使13个村1.2万人的吃水问题得到解决,饮水条件及水质也得到了改善。
(2)农业灌溉:至2019年底,全镇共建有中小型水库1座,塘坝9座,水库、塘坝总兴利库容达210万m,控制农业有效灌溉面积1.5万亩;同时大力发展机井灌溉事业,控制灌溉面积1100亩。为减少农业灌溉用水量,充分利用有限水资源量,我镇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工程,目前全镇节水灌溉面积达0.3 万亩,提高了农业灌溉的保证率,增强了抗旱减灾能力。
(3)水资源综合利用:为加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近几年,我镇加大小型水库山塘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力度,目前已加固山塘4座,明年计划加固病险山塘2座,这些除险工程的开展,增强了水库拦蓄地表水的能力。为进一步利用水资源,我镇对提水工程进行了配套改造,对渠系进行了节水改造,提高了灌区灌溉保证率,灌区抗旱能力得到大幅增强。同时新建拦蓄工程一处,提升了水资源的利用量,扩大了灌溉面积。以上工程的建设,使我镇的水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得到加强,为抗旱减灾提供了多种途径水资源。
(4)非工程抗旱措施:针对我镇旱灾频繁发生的情况,我镇大力发展旱作农业,减少了地面蒸发量及水资源利用量,增强了农业抗旱能力。同时为进一步及时预测旱情,我镇建立了雨情、墒情监测预报系统,提高了雨情、墒情信息的时效性,增强了旱情预测的准确性,为制订抗旱措施提供了可靠保证。
三、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指挥体系
镇人民政府成立梅溪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由镇长任总指挥,镇农业服务中心、镇水保站、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镇民政办、镇财政所、镇交通站等有关部门为指挥部成员单位。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属常设机构,设在镇党政办,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担任。各村(街)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机构,由村主任任指挥长,有关村干为成员。
(二)职责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是我镇抗旱应急工作的指挥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2)组织召开抗旱工作应急会议,听取民政、水利、农业等站所的旱情灾情汇报,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工作;
(3)制定各项抗旱措施,落实抗旱物资和经费;
(4)统一指挥我镇的抗旱工作,组织镇直相关单位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旱救灾。
2.镇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是综合协调办事机构,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及时了解、掌握旱情、灾情和水利灌溉工程运行状况,发布旱情、灾情报告;
(3)及时向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抗旱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抗旱工作;
(4)传递上级抗旱救灾工作指令,了解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检查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的落实;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抗旱资金的分配工作;
(6)处理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的职责
抗旱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必须在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抗旱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是:
镇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协调农口各部门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旱工作,负责灾区农、林、牧、渔业救灾,组织恢复生产并负责提供农作物播种面积、产量及收集旱情、苗情,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后灾区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技术指导,帮助灾区人民搞好抢收抢种,恢复生产;
镇水保站:协调抗旱防旱工作,负责水工程调度,统一合理调配抗旱水源,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及时调处水事纠纷;
镇邮政、电信、移动等通信部门:优先传递抗旱信息和邮件等;
镇财政所:协调安排抗旱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筹措和及时到位,并监督使用情况;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检查灾情,负责灾民的生活安排、救济,负责救灾物资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镇文化广播站: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宣传工具,及时报道发生的旱情灾情,宣传抗旱方针政策和动态;
镇统计站: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旱灾的调查、核实、统计、上报工作;
镇交通站:优先运送抗旱、救灾的人员和物资;
镇供电所:保证抗旱、救灾用电的优先供应;
镇中心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护工作,做好饮用水质的检验工作,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
镇派出所:负责抗旱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查处水事纠纷,严厉打击偷窃、破坏抗旱设施的犯罪行为。
其它有关部门在干旱期间,按照各自的职能范围,根据指挥部的救灾指令,无条件地提供服务,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四、预防及预警
(一)预防
1.旱情信息监测及报告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制定旱情监测统计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旱情信息的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及预测信息。抗旱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
镇水保站应加强对水资源的监测预报,对河道、水库等蓄存水量和地下水位的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并预报水资源变化趋势,同时对供水工程情况及水源地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将监测数据及水资源变化情况定期向镇人民政府汇报。
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加强对农业及牲畜受灾情况进行监测,对农业受灾面积、受灾种类、减产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并及时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
镇民政办、统计站应对旱灾造成的损失情况及救灾物资发放信息及时统计上报。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对本辖区内的旱情信息进行监测,对旱灾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及时汇总上报镇人民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2.预防措施
在旱灾发生前,镇水保站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我镇蓄水工程的蓄水能力和抗旱能力,详细掌握我镇境内河道、水库等蓄存水量及分布情况和地下水位情况,制定抗旱供水计划及水源应急调度预案,同时制定在旱情严重时的节水限水方案,以上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各水利工程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管理权限,在旱情发生前对所管水利工程进行检修维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对水井、机泵、扬水站、供水管网等进行维修改造,并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使其在抗旱工作中发挥作用。
其他有关单位按照各自工作性质分别制定本单位的抗旱预防措施。
(二)预警
1.旱预警
根据《农业旱情旱灾评估标准》中对干旱等级的评定标准,结合我镇实际,将我镇干旱等级划分为四级,并确定相应的干旱预警级别为四级预警。
(1)Ⅰ级预警
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91天以上;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80%;镇镇缺水率>3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特大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Ⅰ级预警。
(2)Ⅱ级预警
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60%~80%;镇镇缺水率20~3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大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Ⅱ级预警。
(3)Ⅲ级预警
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40%~60%;镇镇缺水率10~2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中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Ⅲ级预警。
(4)Ⅳ级预警
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季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20%~40%;镇镇缺水率5~10%;以上情况有其一时是轻度干旱,相应干旱预警级别为Ⅳ级预警。
2.干旱预警发布
Ⅰ~Ⅳ干旱预警级别的颜色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
在旱灾发生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统计的旱情信息,确定相应的旱情级别及旱情预警级别,以正式文字方式发布相应的干旱预警信息。同时责成镇文化广播站、镇电信、移动等通信部门,在全镇范围内,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传媒等方式发布干旱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干旱预警级别,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成因、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农村饮水、村镇供水、林牧渔业以及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等旱情信息。
五、应急响应
(一)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镇确定的干旱预警等级,确定相对应的应急响应级别,我镇的应急响应级别为四级,Ⅰ级响应(Ⅰ级预警)、Ⅱ级响应(Ⅱ级预警)、Ⅲ级响应(Ⅲ级预警)、Ⅳ级响应(Ⅳ级预警)。
1.Ⅰ级响应
当出现特大干旱时启动Ⅰ级响应。
(1)工作会商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会议,召开抗旱工作会议,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2)工作部署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紧急专题抗旱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特大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每天向镇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镇指挥部每天发布《旱情通报》,报道旱情及抗旱措施。
(3)部门联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和抗旱工作需要,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抗御特大旱灾的要求,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镇政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的受灾情况。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镇水保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和镇镇用水,采取应急限水措施和调水措施。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镇中心卫生院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镇自来水公司立即启动镇抗旱应急供水计划,限制建设用水。
镇党政办按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各村(社区)喇叭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4)协调指导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镇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方案启动
当发生特大干旱时,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镇水保站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服务。启动特大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水源保护区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补充镇城及附近区域应急用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特大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20%;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浴池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限时或限量供应城镇居民生活用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
(6)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抗旱宣传工作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2.Ⅱ级响应
出现严重干旱时启动Ⅱ级响应。
(1)工作会商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会商,召开抗旱工作会商会议,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分析旱情发展动态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启动抗旱预案,分阶段安排部署抗旱救灾应急工作,并发出抗旱救灾紧急通知,要求各行业,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2)工作部署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召开抗旱专题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参加,部署抗旱工作。根据情况宣布进入严重抗旱期。下发紧急通知,动员所有单位紧急行动起来,协助灾区进行抗灾救灾工作。并派出专家组赴抗旱一线指导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跟踪旱情、灾情,对旱情灾情及时报送,并做好旱情预测和重点工程调度,同时积极请求支援。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及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向县指挥部报送旱情、灾情信息,县指挥部在县广播电视上及政府网站上发布旱情信息及抗灾措施。
(3)部门联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筹集、调运抗旱救灾资金和物资,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区协助当地旱区开展抗旱救灾工作,督促落实各项抗旱救灾措施,维护灾区社会的稳定。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调查、收集、统计农作物灾情,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及作物的受灾情况。做好抗旱救灾所需化肥、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指导灾区调整作物种植结构,组织实施农业救灾措施。
镇水保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农村人畜饮用水和县城区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并抓好水利工程设施的维修管护,积极检修抗旱设备,组织实施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和抗旱应急工程修复。同时加强水政执法工作,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
镇财政所下拨抗旱救灾经费,并指导、督促受灾县区做好抗旱救灾资金的使用、发放工作。
镇民政办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核实灾情,及时筹措救灾物资,发放救灾款,调配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镇卫生院及时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指导群众做好水质消毒,保证饮用水安全,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工作。
镇党政办按照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各村街喇叭等各种宣传工具,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
其它各有关部门按照县抗旱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的职责范围,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完成抗旱救灾任务。
(4)协调指导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全镇的抗旱工作,抽派干部赴抗旱第一线,督促指导抗旱工作,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科学配置水资源。组织专家进行会商,制定合理调配水源措施,严格计划用水,加强节水措施,制定高耗水行业关停或限水计划,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同时及时向上级机关汇报旱情情况,请示抗旱指令。
(5)方案启动
当发生严重干旱时,按照抗旱预案启动各项应急抗旱措施。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一切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供应及电力供应,镇水保站要组织抗旱服务队到抗旱一线,维修抗旱设备,运送抗旱器材,搞好后勤服务。
启动严重干旱水量调度方案:在重灾区根据可开采水量,应急打深井,补充地表水;对山区无水源地区实行应急送水,保证当地居民生活用水安全。同时启动严重干旱节水限水方案:农村灌溉水定额降低15%;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洗车等高耗水服务业用水;限制或者暂停排放工业污水;另外根据气象条件,积极组织人工降雨工作。
(6)宣传动员
抗旱信息的发布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审核发布。信息发布主要通过广播电视等途径,采取新闻报道、授权发布、新闻采访、召开记者招待会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抗灾救灾情况,宣传抗灾救灾政策和方针,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能力。抗旱宣传工作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各宣传部门,宣传和推广抗旱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弘扬在抗旱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激发人民群众抗旱救灾的热情,使全社会人民都投入到抗旱救灾工作中来。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依法进行抗旱。
3.Ⅲ级响应
当出现中度干旱时,启动Ⅲ级响应。
(1)工作会商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总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有关成员参加,分析旱情,发出通知, 视灾情启动抗旱预案。
(2)工作部署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主持召开抗旱专题会议,部署抗旱工作,根据需要确定为中度干旱,下发通知。做好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动员旱区群众抗旱。镇防办及时对旱情进行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为局部较重灾区调拨抗旱物资。
(3)部门联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按照预案做好抗旱工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旱灾情消息,及时了解、掌握、统计旱灾情及发展趋势、抗旱工作情况;向县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灾情信息和抗旱救灾情况,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部署指导各级抗旱服务组织投入抗旱。
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调查农作物苗情,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作物的种植结构、种植面积、生长时期,分析旱情对作物的不利影响。做好农业生产所需种子、农资的调拨供应工作。根据旱情发展情况,适时进行农作物改种和补种,推广应用有关抗旱农业新技术,制定农业救灾措施并组织实施。
镇水保站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掌握水利工程蓄水和河道来水情况,优先保证生活用水,做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科学调水工作,充分发挥现有水利工程的效益,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水资源,千方百计扩大抗旱灌溉面积。
镇财政所、民政办做好抗旱资金筹措、发放及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做好受灾统计。
其他有关部门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
(4)协调指导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协调指导本镇的抗旱工作。在水资源科学配置方面,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并组织各部门专家进行会商,科学合理调配水源,严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及时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的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方案启动
当发生中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按照抗旱水量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综合平衡水资源利用,在受旱区域降低10%的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按灾情和国家有关规定,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6)宣传动员
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做好抗旱宣传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减轻旱灾损失,取得抗旱救灾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4.Ⅳ级响应
当出现轻度干旱时启动Ⅳ级响应。
(1)工作会商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旱情、灾情报告后,对旱情进行会商,分析旱灾情。
(2)工作部署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掌握旱情发展趋势,了解、统计受旱情况,发布旱情通报;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报告旱情,提交抗旱决策建议;填报旱情报表。
(3)部门联动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协调各部门做好抗旱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做好各自相应的工作。
(4)协调指导
镇防指统一协调,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做到开源与节流并举,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农村的生产生活用水。加强对水源的管理,加强灌区工程管理,配备应急水源工程,因地制宜地搞好调度,及时向上级领导机关报告抗旱情况。
(5)方案启动
当发生轻度干旱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为抗旱做好服务,及时解决抗旱物资、资金、油料、电力供应等问题,要组建和完善抗旱服务队,深入抗旱前线,维修机电设备、运送抗旱器材、做好后勤服务。在受旱区域降低5%的灌溉定额,通过打井、开采地下水、补充地表水,采取节水灌溉措施满足灌溉。
(6)宣传动员
防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通报旱灾发展情况,宣传和推广抗旱先进经验及做法,激发广大人民群众抗旱积极性,取得抗旱工作的全面胜利。同时通过媒体宣传法制意识和全局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进行依法抗旱。
(7)响应结束
旱情得到有效控制时,镇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可视情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损失评估
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民政、水利等有关部门对旱灾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县人民政府及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
(二)灾民救助
干旱灾害发生地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对于受旱严重的地区,一方面继续狠抓抗旱工作,同时组织灾区富余劳动力广泛开展生产自救,大搞多种经营生产,农业损失副业补。通过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劳动力转移,发展养殖业、经商等措施。劳动保障部门、民政部门要为灾民务工提供政策支持和权益保障,确保不拖欠灾民工资。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三)效益评估
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针对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从抗旱工程的规划、设计、运行、管理以及抗旱工作的各个方面提出改进建议,以进一步做好防旱抗旱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及时做好抗旱资金储备,列入镇财政年初预算。镇财政所、民政办、水利站、银行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救灾资金的筹措、落实,做好救灾资金、捐赠款物的分配、下拨,指导、督促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救灾、恢复生产所需信贷资金的落实。
(二)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制定专门物资储备政策,按规范储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用。抗旱物资管理部门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三)应急备用水源准备
山区主要以开采地下水为主。在灌溉水源有限的情况下,旱田灌溉适当减少灌水次数,灌关键水。遇到严重干旱,则采取临时抗旱措施,适当发展喷灌。地下水埋藏较浅,开采容易的地方,积极发展打井取地下水,扩大节水型农业;在水资源比较短缺和提水成本较高地区要因地制宜,修筑塘坝等雨集蓄工程,拦蓄地表水,蓄水保墒,为提供抗旱灌溉水源。
(四)应急队伍保障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抗旱救灾的义务。在抗旱期间,地方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在消防、环卫等部门及有条件的企业成立应急抗旱预备队,在旱情严重时应急使用。
(五)技术保障
建立全镇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全镇的计算机网络系统,提高抗旱信息传输的质量和速度。建立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各村(社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之间的抗旱异地会商系统。建立抗旱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抗旱救灾信息的共享。同时建立旱情监测预报系统,提高对旱情的预测精度。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建立数据库,当发生干旱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调度,派出工作组指导抗旱工作。
(六)宣传与培训
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培训范围为各级抗旱部门,同时对易旱区进行抗旱知识及旱情预防措施的宣传。
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主要对节水知识进行宣传普及和抗旱技术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年初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八、附则
(一)编制、审查与审批
镇抗旱预案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编制,报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预案,须报上一级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二)预案修订
抗旱预案启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每3—5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修订。修订后的抗旱预案需按原程序所批。
附件:梅溪镇抗旱预案简表
附件
梅溪镇抗旱预案简表
|
预 警 等 级 |
耕地受旱情况 |
农村饮水困难情况 |
城市预期缺水 |
会 议 主持人 |
响 应 措 施 | |||
|
面 积 (万亩) |
占耕地面积比例(%) |
缺水人数(万人) |
占农村人口比例(%) |
预期缺水量 (万方) |
缺水率(%) | |||
|
红色 |
30 |
15 |
0.2 |
10 |
总指挥 |
Ⅰ级响应 | ||
|
橙色 |
10 |
5 |
0.1 |
5 |
总指挥 |
Ⅱ级响应 | ||
|
黄色 |
10 |
5 |
0.01 |
5 |
副总指挥 |
Ⅲ级响应 | ||
|
蓝色 |
5 |
5 |
0.01 |
2 |
副总指挥 |
Ⅳ级响应 | ||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