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瓜里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0日 |
| 标 题:瓜里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瓜里乡安全生产 “100天”突击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瓜政发〔2022〕19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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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及各企业:
现将《瓜里乡安全生产“100天”突击大排查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瓜里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上级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严格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制,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乡人民政府决定在全乡各行业领域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措施,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100天”突击大排查领导小组,对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进行统一领导,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大排查中存在的共性和突出问题。
组 长:张优光 乡党委书记
唐国辉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粟 靖 乡党委副书记
杨桥华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吕梨平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曾凡进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放雄 乡党委委员
刘怡有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曾治云 乡党委委员
邹 宁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胡芳芳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喻超群 乡人大副主席
唐启斌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唐天国 瓜里司法所所长
马 骏 瓜里派出所所长
钟连生 乡财政所所长
刘 祎 乡中心校校长
马宽友 瓜里中学校长
陈 智 乡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
黄 前 乡卫生院院长
唐良荣 乡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站长
唐良旺 乡林业站站长
唐增迅 乡水利站站长
黄 清 乡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人
李益海 乡农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周清鸿 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梓均 八角寨供电所副经理
石巧玲 乡农商行行长
刘宗兴 乡邮政所所长
各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安委办,负责指导、协调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情况,负责全乡安全生产大排查情况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此次大排查采取“企业自查自整,乡镇、部门全面排查、跟踪督促整改,乡安委办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办”同步推进的方式进行。
三、排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100天”突击大排查的范围包括乡辖范围内各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突出自建房屋、煤矿、道路交通、地质灾害点、危险化学品、非金属矿山、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及人员密集场所、民爆、水利、学校、旅游、国土资源、电力等行业领域。
四、排查时间安排
从2022年5月10日开始至8月21日结束。
五、重点行业领域排查主要内容
1.自建房屋:重点对城乡开发边界、老旧房屋、景区景点、学校周边、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擅自加层的自建房,对建筑年限长、失养失修严重、破坏主体承重结构的房屋,以及擅自改变用途、违规用作经营(出租)的人员聚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1)农村三层以上存在建筑质量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屋;(2)年代久远老旧危房;(3)“住改商”的自建房屋;(4)人流密集的建筑场所;(5)擅自加层、改扩建的自建房屋;(6)隐瞒装修破坏主体承重结构的自建房屋;(7)未按规定审批、无设计、无施工资质、无验收的自建房屋。
2.煤矿:(1)煤矿相关证照手续情况;(2)煤矿超层越界情况; (3)煤矿复产复建验收情况;(4)化解过剩产能淘汰退出情况; (5)矿井“六大系统”运行情况; (6)是否存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工艺、方法情况; (7)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等情况; (8)通风系统运行情况; (9)煤矿水害防治情况;(10)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3.道路交通:(1)配合县交通局加强对全乡营业车辆驾驶员的监督管理,及时安排体检、了解驾驶员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确保所有营业车辆驾驶员身心健康。(2)各村、有关站(所)配合县交通局,组织人员对全乡公路进行排查,排查是否存在道路堡坎垮塌、路面下沉、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缺失等情况,并及时将排查隐患上报县交通局及有关部门处理。并联系有关部门在临崖、临水、急弯和陡坡等危险路段设立警示牌,加装防护栏、减速带等保护措施。(3)各村要充分发挥村级交通安全劝导点作用,落实红白喜事打招呼制度,加大在红白喜事、赶集日等人员较为集中场所和时间段,对乘坐非营运车辆(摩托车、三轮车等)等行为及时劝导,对发现的交通安全隐患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处理,并将相关情况上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4.地质灾害点:(1)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窑体及取土坑,学校、医院、村庄等重要场所,(2)重要交通干线、河流两岸、重要基础设施等。
5.化工和危险化学品:(1)汛期危险化学品防洪涝、防雷电、防中毒爆炸、防山体滑坡泥石流、防垮塌工作情况;(2)开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及医药企业特殊作业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6.非金属矿山:(1)露天取土场集中整治方案落实情况;(2)露天矿山开采作业、爆破作业、排放渣土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3)地下矿山通风、顶板、提升、防治水、采空区和汛期安全管理情况。
7.建筑施工:(1)开展深基坑工程、模板支撑系统、超重机械、土方(隧道)开挖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隐患排查;(2)对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等行为进行整治;(3)切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情况,做好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排查工作。
8.特种设备:以人员密集场所、人们广泛使用以及盛装输送危险化学品的高风险特种设备为重点,集中开展电梯、油气管道、锅炉等情况。
9.消防安全:(1)养老福利机构、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煤化工企业和文物建筑单位检查全覆盖情况;(2)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福利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对照“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情况;(3)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管理单位严格用火用电等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10.民爆:(1)民爆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生产情况;(2)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情况;(3)隐患排查治理情况;(4)安全距离不足企业搬迁推进、隐患整改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5)严格民爆物品运输、储存、使用等重点环节监营,全面强化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力度情况;(6)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储存、使用行为,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情况;(7)严密排查私制、私存、私用爆炸物品行为,坚决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
11.水利:(1)各类水库安全责任制和防洪防汛措施落实情况;(2)闸门及启闭设备、防汛道路,抢险物料准备情况;(3)大坝安全监测、水雨情测报和通信预警设施的建设与完善情况;(4)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情况。
12.电力:(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情况;(2)落实企业生产现场的领导责任情况;(3)生产现场安全督导检查情况;(4)电力建设项目安全监管情况;(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6)电力企业应急管理情况;(7)电力安全标准化达标评级情况;(8)完善电力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13.学校:(1)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否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巡逻制度的落实情况;(2)是否按规定配齐配好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是否完善校园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是否按要求设置隔离栏、隔离墩等硬质防冲撞设施;(3)教室、宿舍、礼堂、食堂、锅炉房、厕所、围墙等重点场所地基是否有沉降、房屋是否有裂缝倾斜、屋顶是否有漏雨等安全隐患;(4)排查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高层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是否规范配置消防装备和器材,安全疏散通道是否通畅,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行为;(5)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6)食品卫生安全排查;(7)是否落实防洪防汛、防溺水、防坍塌、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地质灾害、防诈骗、禁毒教育、防校园欺凌和防性侵等教育。
14.旅游:(1)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满足疏散要求;(2)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及公布情况;(3)景区吊桥、山崖等危险路段安全警示、安全疏散指示标志设置情况;(4)应对人流高峰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情况,防火减灾工作落实情况及消防器材配备情况。
15.国土资源:(1)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情况;(2)查处超层越界违法采矿行为情况;(3)落实关闭矿(井)标准,关实关死,杜绝盗采资源行为情况;(4)严厉打击违法挖沙采石,开展砂石粘土专项整治情况;(5)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政府主体责任、部门联控联防责任落实情况;(6)农村地质灾害治理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防范和宣传培训、应急演练等工作情况。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各行业特点和实际,制定检查内容,分别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乡直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的政治自觉和责任自觉,加强组织领导,及时研究部署,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党政“一把手”要全面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乡直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责任,严守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底线。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和处置。
(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乡直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大排查专项行动重点,要针对近期事故教训,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粉尘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全方位、全过程检查,着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法规标准和制度措施是否在基层和企业得到贯彻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得到真正整改。各类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并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及时上报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部门。
(三)严格执法,确保整改。乡直各单位、各村、各企业要按照职责,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全覆盖。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彻底消除隐患,确保整改到位。对重大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坚决防止发生事故。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无望的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一律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
(四)加大督查,严肃追责。乡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专项行动的全程督导,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督查检查。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不认真、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的,要通报批评、集中曝光,严肃问责。对大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责任,同时依法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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