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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11月30日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 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2〕33号发布日期:2022年11月30日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 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2-11-30 17:20     来源: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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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车田苗族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30日

公开方式:删减发布


车田苗族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

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为做好车田苗族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围内开展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科学组织、精准防范、综合治理,全面排查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真正实现入户安全宣传率达100%、入户隐患排查率100%、安全隐患整改率100%,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因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导致伤亡的事件。

三、组织机构

在乡党委、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全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程良博  乡党委书记

潘  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威  乡人大主席

副组长:王伦玮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候选人

成  员:阳怡婷  乡党委副书记

童寅生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蒋文霞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誉铭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蔡其姣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彭石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唐华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凤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桂梅  乡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主任

段绍文  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彭新华  乡社会事务办主任

杨  帆  乡派出所所长

倪小林  乡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常青  乡卫生院院长

潘桂宏 乡中心校校长

潘孝阳  乡民族初中校长

各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了解、统筹、协调、指挥各村及相关部门开展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负责抓好本单位本村开展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落实。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年11月30日前)。组织召开全乡今冬明春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各村、各相关部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专项整治阶段(2022年12月1日至15日)。开展全覆盖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常识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全面防范的浓厚氛围。重点对本辖区年初以来未入户排查、隐患未整改和新增的燃气用户进行大排查,完善基础信息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档立卡、限期整改,建立销号清单,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三)督导督查阶段(2022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乡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督查小组,采取召开座谈会、查看台账、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村、各部门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排查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导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12月16日至2023年3月31日)。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动态掌握燃气用户基础信息,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并固化为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全乡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预防工作成效。

五、方法措施

(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进住户、农户家。利用敲门入户排查隐患的时机,向住户、农户口头宣传和发放《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安全常识告知书》(见附件1)等宣传资料,指导住户正确使用燃气器具和了解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知识。

2.进小区、村屯。在各个小区、村屯利用流动宣传车、乡村大喇叭、悬挂横幅、粘贴标语等公共宣传手段普及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知识。同时,利用城市主要干道的LED大型显示屏每日滚动播放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片。[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3.进校园。在学校和幼儿园发放《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致学生家长(监护人)的一封信》(见附件2),召开主题班队会,开展“小手拉大手”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的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建立健全宣传台账,确保宣传教育活动长效保持。[牵头单位:车田中心校、民族初中,配合单位:乡人民政府]

4.进媒体网络。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形式滚动刊播预防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宣传视频报道、标语等,在“微报资源”、“丹霞资源”、抖音等平台推送宣传短片,普及一氧化碳中毒预防知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升群众防范意识。[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

(二)扎实开展排查整改行动。

乡人民政府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村委会及公安干警、城管队员等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对年初以来各村未入户排查的燃气用户及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未整改的燃气用户和新增的燃气用户进行重点排查,主要检查住户使用的燃气热水器是否合格、燃气热水器安装是否符合安全规范、燃气热水器是否安装通往室外的排烟管道、燃气钢瓶是否合格合法(见附件3)、烧炭取暖是否通风透气等。做好入户安检基础信息采集,填写安全检查表(见附件4),完善入户安检管理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入户排查出来的隐患要建档立卡(见附件5),限期整改,对使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的,动员进行拆除并整改,责令供气企业停止供气至整改合格;对热水器安装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责令整改,先行封存,同时责令供气企业停止供气至整改合格;对使用非法燃气的进行暂扣保存证据,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牵头单位:乡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乡派出所、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三)持续整顿市场经营行为。

乡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组织力量开展以气源种类、适配等为主要内容的燃气器具拉网式排查,对销售假冒伪劣燃气器具行为的,依法对销售产品予以收缴,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商务部门要严格排查燃气器具生产企业在销售地设立或委托设立安装维修点的情况;燃气管理部门要对燃气器具售后服务站点的资质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人员进行监督检查。[牵头单位:乡市场监管所,责任单位:乡人民政府]

(四)强力开展监督执法工作。

持续开展监督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对乡范围内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气的行为进行精准打击,对正规燃气经营配送站点进行突击检查,突出源头打击,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建立举报奖励机制,设置24小时举报电话(受理单位:资源县燃气管理站,受理电话:4311753),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燃气运输和经营等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村各部门要深刻吸取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消极畏难情绪,加强领导、科学组织、精准防范、综合治理,采取过硬措施,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各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类似事件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村、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切实抓好各环节的工作落实,立即动员部署开展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查漏补缺,做到深入户、真宣传、严排查、强整治、见实效。各村各单位根据部门职责,加强对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联动,齐抓共管。

(三)科学统筹,狠抓落实。各村、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按工作方案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辖区内燃气用户信息完善,确保安全隐患全面整改到位。

(四)强化督效,严肃问责。乡纪委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跟踪督办。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各村各单位于2022年11月30日前将工作实施方案和本单位工作联系人名单一并报乡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备案,于2022年12月2日至12月16日期间,每天上报工作进展情况(见附件6),2023年3月2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莫镒诚,电话:0773-4431018,邮箱:zyct4431018@guil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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