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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3日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2〕30号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3日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2-09-23 11:50     来源: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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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竞争激励机制,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9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85号)有关文件精神,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规范干部职工岗位竞聘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竞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乡各项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理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原则。通过推行聘用制度管理,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成优秀人才成长,增强系统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二、竞聘上岗工作机构设置

为保证我乡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竞聘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程良博  乡党委书记

副组长:潘  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威  乡人大主席候选人

阳怡婷  乡党委副书记

蔡其姣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成  员:童寅生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杨武友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蒋文霞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誉铭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彭石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唐华明  副乡长

杨凤香  副乡长

三、竞聘范围

1、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对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单位负责人员,不适用本方案,其选拔任用,按照《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中办发〔2015〕3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竞聘设置情况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7个所属事业单位联合设岗。编制人数36人,岗位总量36个,其中管理岗位7个(八级1个,九级6个);专业技术岗位27个(七级1个,八级3个,九级3个,十级3个,十一级8个,十二级9个);工勤技能岗位2个(技工三级1个,技工四级1个)。

五、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的应当是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或按有关规定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在岗工作人员,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参与非法邪教活动者;在受党纪严重警告、政纪记过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能参与岗位竞聘)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现聘岗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二)竞聘管理岗位所需条件

竞聘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各等级职员的具体条件是:

1、八级职员(副科):按人事管理权限,由县组织部任命;

2、九级职员(科员):在十级职员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专业技术十二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者曾在工勤技能三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四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3、十级职员(办事员):曾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或者曾在工勤技能四级以上岗位工作,或者在工勤技能五级岗位工作5年以上。 

(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所需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区和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聘请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取得职称,要与岗位职责相匹配。

a.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取得高级职称资格,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b.专业技术八级岗位,在有空岗的前提下,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满三年,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c.专业技术九级岗位,在空岗的前提下,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满三年,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d.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取得中级职称资格,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e.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在空岗的前提下,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满三年,取得助理级职称资格,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合格以上;

f.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在空岗的前提下,取得助理职称资格并聘任。

专业技术人员职务首次竞聘,按现聘职务竞聘各等级内的层次岗位。如上一等级有岗位空缺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以通过首次竞聘到上一等级岗位。

根据(桂人社发【2017】60号)文件精神,实行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乡镇(不含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镇、街道)事业单位可执行以下政策: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根据其取得的职称即评即聘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七级或十级;在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累计满25年的人员(不含定向评价取得职称的人员)到全区各级事业单位工作,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取得高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七级,取得中级职称的直接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十级。专业技术人员在同一等级层次内按照逐级聘任的原则进行岗位竞聘。专业技术人员取得上一等级任职资格后,如上一等级有岗位空缺且符合晋升条件的,可竞聘上一等级最低层次岗位。

(四)竞聘工勤岗位所需条件

在有空岗的前提下:

1、三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四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与岗位相匹配的高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2、四级工勤技能岗位:在本工种五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与岗位相匹配的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与岗位相匹配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六.岗位聘用的办法和程序

(一)岗位聘用方法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参加岗位聘用,采取竞聘上岗方式进行。

(二)岗位聘用程序

 1、制定竞聘上岗实施方案,竞聘上岗实施方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听取职工意见,经报主管部门同意后组织实施;

2、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3、报名与资格审查,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员名单;

4、组织竞聘,对符合竞聘条件的人员按评分细则量化打分,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5、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

6、公示拟聘人选名单、所聘岗位和等级,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7、办理聘用手续。

(三)评分项目、标准及赋分

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工龄、职龄、学历、职务、荣誉项目记分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来进行岗位聘用,具体评分如下:

1.工龄分: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得3分;工作年限5-9年的得分5分;工作年限10-14年的得7分;工作年限15-19年的得分9分;工作年限20-24年的得11分;以五年为一档,以此类推,一档加两分。(此项最高分为15分)

2.职龄分:自取得职称资格证书之日起,每满一年记1分。

3.学历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属全日制研究生记6分,本科记5分,专科学历记4分,中专(高中)学历记3分,初中以下记3分,其他非全日制学历对应减1分。

4.职务分:经县组织部、人社局、党委下文在职的正副职领导分别记3分、2分。

5.荣誉奖分:任现职以来到本次竞聘开始截至,这个期间所取得的荣誉可以记入荣誉奖分(可累计积分,此项最高分为15分)。具体对应分数如下: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镇级

5分/次

4分/次

3分/次

2分/次

1分/次

6.以上分数全部实行累计积分。

7.累计积分后,出现竞聘同一岗位得分一样的情况,则以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早的优先;如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相同的,则以工龄长者优先;如工龄和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间都相同的,则以低一级职称资格取得早的优先。

8.其他说明。

a.获得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一律凭原件记分;

b.先进和业务奖均以本人获得为准(单位集体奖不能记入个人得分)。凡涂改有关证件的姓名、级别及年度的视为无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c.借调人员一律在编制所在单位参与竞聘;

d.在评分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本次竞聘资格;

未尽事宜由资源县车田苗族乡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表。


 附件

资源县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表

一、基本信息

姓  名

出生年月

年龄

最高学历(全日制,在职)

1.研究生,2. 本科,3. 专科,4,中专(高中),5,初中以下

毕业

院校

现职称资格

取得时间及文号

参加工作时间

工龄

         年

聘任现职时间及批文号

聘现职年限

      年










二、项目评分

项  目

自评分

审核分

(一)工龄分

(二)职龄分

(三)学历分:(研究生6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高中)3分,初中以下2分,其他非全日制学历对应减一分。

(四)职务分:正职3分,副职2分

(五)奖励加分

1.国家级奖励 (5分)

2.自治区或省级奖励(4分)

3.市级奖励(3分)

4.县级奖励(2分)

5.镇级奖励(1分)

合  计

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本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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