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04月08日 |
|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22年车田苗族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 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2〕14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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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2年车田苗族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2年4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车田苗族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财政厅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当前巩固拓展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工作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7号)《自治区扶贫办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开办发〔2021〕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产业以奖代补工作,持续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激发脱贫群众产业致富内生动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补的对象
奖补对象以户为单位,对有劳动能力,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优势产业达到奖补标准的未解除风险的监测户、2016—2020年脱贫户。
二、奖补的原则
(一)因地制宜持续发展。综合考虑资源优势、产业基础、市场需求、技术支撑、产业融合情况等因素,立足县、村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实际,对县级“5+2”中的“5”产业(优质稻、茄果类、中药材、鸡、猪)、脱贫村“3+1”中的“3”产业进行奖补(“3”从“5”中选定);其他面上村参照脱贫村执行。
(二)聚焦精准巩固拓展。瞄准未解除风险的监测户、2016
—2020年脱贫户,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实行差异化奖补,分类制定奖补标准,让奖补对象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增收。
(三)坚持公开透明诚信。实行分级公示公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奖补对象参与“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合作生产经营和新型业态发展,不断提高信用自觉,树立诚信勤劳的导向。
三、奖补的资金来源
产业奖补资金由县级从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等中统筹安排。对已获得相关部门财政资金扶持的产业奖补项目不予重复奖补。
四、奖补的限额和标准
(一)奖补的限额。未解除风险的监测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5000元;2016—2020年脱贫户每户每年产业项目奖补资金累计不超过4000元。对前几年中、长期产业跨度到2022年的,2022年继续按自治区原定的有关标准给予后续奖补,并计入最高限额。对于2022年新发展中、长期产业的,一次性给予奖补。
(二)奖补的标准。未解除风险的监测户:奖补标准按《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1)执行。
2016—2020年脱贫户:支持2016—2020年脱贫户发展产业,对扩大规模达到标准和“从劣变优”部分进行奖补(同一种产业只能二选一,给予一次性发放产业奖补补助资金)。
1.支持扩大规模。发展产业规模达到《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中对应产业最低奖补规模1.5倍的,经过验收合格后,单位补助标准按《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执行。
2.鼓励“从劣变优”。“从劣变优”主要有3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奖补对象在已发展产业的基础上,一是通过抚育、低改、品种改良、良种良法、农机农艺、生态养殖、绿色健康(生态养殖、绿色健康要求获得相关部门资格认证)等升级发展提质增效;二是在产业地实施设施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并达到对应的补助要求(农户在产业地实施设施类农业基础设施项目奖补要求取得县农业农村部门认可证明);三是加入农业产业生产“五统一”(统一农资供应、统一技术规程、统一生产标准、统一产品质量、统一品牌销售)一体化服务并签订合同,其中统一品牌销售要求参与生产经营主体获得相关部门品牌资格认证。每个条件的具体细化标准参照各行业主管部门行业标准规定执行。单位补助标准按照《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1)中的单位补助标准50%执行,详见《资源县2016---2020年脱贫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2)。
五、奖补的流程
(一)奖补对象申请项目。奖补对象根据《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资源县2016—2020年脱贫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附件2)提出计划申请,由村委会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对申请计划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填报《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3)。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在自然屯或村民小组、行政村、乡镇公示(可同步公示)10天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报农业农村局审批。县农业农村局7个工作日内要完成审批和答复,并报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二)奖补对象申请验收。奖补对象实施完成特色产业,经村干部现场核实后,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申请。村委会协助提供相关材料并汇总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具体所需材料包括:
1.《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6);
2.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导出打印脱贫户的基础信息表、监测户信息对照表;
3.身份证正、反面、一卡通银行账号复印件;
4、项目申请、实地验收相片;
以上材料均需村委会盖章。
(三)组织验收。对2022年申报并实施完成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要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申请验收报告,由乡镇统一验收,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财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站、项目实施地村两委干部及脱贫户代表(不低于3名)等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实地核验,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验收不合格的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县级成员单位及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成员随机抽检。通过入户调查、电话询访等方式对项目进行抽验,抽查农户数要不低于总受益农户的30%。乡镇人民政府填写《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附件7)后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后报送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公告公示。验收结果经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县农业农村局、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利用报刊、政府门户网站、电视、公开栏等宣传媒介,在县乡村屯四级进行公告公示(可同步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对于公示期内群众反映有异议的项目,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调查核实整改,并将调查核实后的情况重新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五)资金拨付。对验收合格并经公告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乡镇人民政府填写《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10)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复核相关材料合格后,由乡镇人民政府按国库集中支付的要求直接向县财政局申请支付。对乡镇已完成验收的项目,由县财政局在资金审批完结后将补贴资金划拨到乡镇财政所,由其通过“一卡通”账户发给奖补对象,县农业农村局保留请款材料复印件(含相关电子版)作记账凭证。
六、其他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要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的作用,对全县产业项目进行随机抽查强化监督和指导。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对产业项目的审核、验收、资金拨付等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违纪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乡(镇)要成立产业项目资金监督小组,对产业项目的审批、实施、验收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监督。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员要将产业项目实施情况纳入监督范围。
乡(镇)人民政府是实施产业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产业奖补项目的申请、报批、审核、实施、验收、监督等各项工作;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负责制定全县产业规划,并指导各乡(镇)、各村制定产业规划,督促、指导产业规划的实施。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报批、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定期向上级产业发展专责小组提供本县产业发展情况、项目实施进度、资金拨付进度和使用情况等;县乡村振兴局负责配合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做好产业奖补相关工作,审核产业扶持对象的真实性、合规性及扶持标准;县财政、农业农村、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和项目实施技术指导,配
合县产业发展专责小组对项目进行验收,引导行业资金向产业振兴项目倾斜。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网站、微信等多种类型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产业奖补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三)完善管理服务。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建立以奖代补项目管理服务制度,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定期组织农林经旅等部门科技人员到项目点进行技术指导,帮助解决疾病防控、生产发展等关键难题,推动项目可持续发展。同时要加强奖补项目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鼓励和引导经营主体与奖补对象签订订单、产品包销合同,解决销路问题。
(四)强化监督指导。奖补对象对申报材料、实施项目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存在弄虚作假、骗取资金行为的,按规定取消奖补资格、追回财政资金,对第一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自核实确认虚报之日起1年内不得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对第二次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今后不得再享受产业以奖代补等产业方面的帮扶政策。各级工作人员在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过程中,存在优亲厚友、明知奖补对象虚报而批准并造成恶劣影响等违纪违法问题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县尚未实施的和已经启动但未验收的产业奖补项目,按照本通知要求执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在“十四五”期内有效,涉及政策调整的另行发文。
附件:1.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2.资源县2016—2020年脱贫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3.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4. 乡(镇) 村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公示
5.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公示
6. 2021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申请表
7.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8. 乡(镇) 村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公告
9.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公告
10.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
附件1
资源县监测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
序号 |
产业名称 |
单位 |
种植 年限 |
单位补助 标准(元) |
补助要求 |
单户单位规模 要求 |
|
1 |
优质稻 |
亩 |
|
400 |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1亩以上(含) |
|
2 |
富硒水稻 |
亩 |
|
400 |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水肥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水稻抛插后正常生长。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1亩以上(含) |
|
3 |
茄果类 |
亩 |
|
600 |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2亩以上(含) |
|
4 |
中药材 |
亩 |
|
600 |
保持常规种植有效株数85%以上,管理正常少杂草,无严重病虫害,植株生长正常。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2亩以上(含) |
|
5 |
鸡 |
羽 |
|
10 |
平均个体重1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1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30羽以上(含) |
|
6 |
地方特色品种(鸡) |
羽 |
|
30 |
平均个体重1.5公斤以上或饲养日龄3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30羽以上(含) |
|
7 |
猪 |
头 |
|
600 |
平均个体重50公斤以上或饲养2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2头以上(含) |
|
8 |
地方特色品种(猪) |
头 |
|
600 |
平均个体重50公斤以上或饲养2个月以上,验收时成活率达90%。 |
2头以上(含) |
备注:
1、优质稻奖补品种包括优质常规稻:丝香1号、象牙香珍、五山丝苗、野香优2号,杂交稻:泰优390、宜香3003、宜香2292、宜香107、深优9583、宜香99E-4、宜香9683、中浙优10号、中浙优1号、和两优1号、Y两优143号、Y两优5867号、野香优703号、野香优莉丝、Y两优1998、、宜香3774号、野香优688、野香优丝苗、宜优168、中浙优8号。
2、种植类产业规模按照植株收获面积计算;养殖类产业规模按照存栏数。
3、中药材指进入中药材市场的中草药;包括罗汉果、厚朴、杜仲、吊瓜、茣茱萸、黄柏、黄芪、灵芝、白芨、黄精、铁皮石斛、七叶 一枝花、牛大力、玉竹、天麻、人参、茯苓、西洋参、山药(干片)、田七、三七、绞股蓝、金钱草、益母草、夏枯草、板蓝根、葛根、百合、莲子、半夏、金线莲、薏苡仁等。
4、茄果类包括西红柿、辣椒、茄子、秋葵等。
5、地方特色猪、鸡指的是通过品牌培育,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有产品商标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猪、鸡品种或品牌。例如:巴马香猪、隆 林黑猪、凤山核桃鸡、龙胜凤鸡翠鸭等。
附件2
资源县2016—2020年脱贫户2022年特色产业项目分类奖补标准
|
序号 |
品种 |
扩大规模 |
从劣变优 |
备注 | |||
|
最小规模 |
单位补助 标准 |
最小规模 |
单位补助标准 |
评定依据及佐证材料 | |||
|
1 |
优质稻 |
1.5亩以上(含) |
400元/亩 |
1亩以上(含) |
|
(“从劣变优”主要有3个条件,符合其中一个条件即可认定为“从劣变优”,每个条件的具体细化标准由县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县实际组织制定。) |
同一项目扩大规模和从劣变优奖补只能二选一 |
|
2 |
富硒水稻 |
1.5亩以上(含) |
400元/亩 |
1亩以上(含) |
| ||
|
3 |
中药材 |
3亩以上(含) |
600元/亩 |
2亩以上(含) |
| ||
|
4 |
茄果类 |
3亩以上(含) |
600元/亩 |
1.5亩以上(含) |
| ||
|
5 |
猪(含母猪) |
3头以上(含) |
600元/头 |
2头以上(含) |
| ||
|
6 |
地方特色猪 |
3头以上(含) |
600元/头 |
2头以上(含) |
| ||
|
7 |
鸡 |
45羽以上(含) |
10元/羽 |
30羽以上(含) |
| ||
|
8 |
地方特色鸡 |
45羽以上(含) |
30元/羽 |
30羽以上(含) |
| ||
附件3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日期:2021年 月 日
|
序号 |
村 |
屯 |
申请人姓名 |
脱贫 年度 |
联系 电话 |
品种 |
2021年申报规模 |
扩大规模 |
从劣变优 |
合计申报金额 | |||
|
扩大的规模数 |
申报奖补金额 |
变优情形(如:由什么变成什么) |
申报 规模 |
申报奖补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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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4
现将XX乡(镇)XX村2022年拟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 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XX乡(镇)XX村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5
现将XX乡(镇)2022年拟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
(第XX批)资金予以公示(内容详见附件),公示期为10天(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XX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计划申报汇总表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乡)镇 村 屯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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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指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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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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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人) |
|
脱贫 年度 |
|
联系 电话 |
| |||||||||||||
|
一卡通账号 |
| |||||||||||||||||
|
监测户、边缘户补助项目或2016—2020年脱贫户申报扩大规模补助项目(规模:亩、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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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时间 |
出产收入时间 |
扩大的规模数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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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
|
验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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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实施时间 |
出产收入时间 |
扩大的规模数 |
核定补助金额(元)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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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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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从劣变优补助项目(规模:亩、头) | ||||||||||||||||||
|
项目 名称 |
升级发展 提质增效 |
增加农业 基础设施 |
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 |
申请补助金额(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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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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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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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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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升级发展 提质增效 |
增加农业 基础设施 |
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 |
核定补助金额(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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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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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申请补助金额(元) |
|
合计核定补助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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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意见 | ||||||||||||||||||
|
帮扶联系人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
|
村级实地查看和申报意见(盖章) |
村委会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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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验收组意见 |
验收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镇人民政府审核意见 (盖章) |
乡镇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
县农业农村局审核意见(盖章)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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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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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屯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脱贫年度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品种 |
核定奖补规模数 |
扩大规模 |
从劣变优 |
合计核定金额 | ||
|
扩大的 规模数 |
核定奖补金额 |
申报规模 |
核定奖补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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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审核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备注:
1、申请人姓名必须填写监测户、脱贫户户主;
2、一卡通账号:农村信用商业合作银行。
附件8
现将县(市、区)乡(镇)村2022年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x批)资金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XXX村委,XXXXX(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XX乡(镇)XX村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XX村民委员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8-1
填报单位: 村委会(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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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村 |
屯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脱贫年度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品种 |
核定奖补规模数 |
扩大规模 |
从劣变优 |
合计核定金额 | ||
|
扩大的规模数 |
核定奖补金额 |
申报规模 |
核定奖补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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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9
现将县(市、区)乡(镇)2022年上报的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第x批)资金予以公告(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 乡(镇)2022年特色产业以奖代补项目验收汇总表
XX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9-1
填报单位: 乡(镇)人民政府(盖章)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
序号 |
村 |
屯 |
申请人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脱贫年度 |
一卡通账号 |
联系电话 |
品种 |
核定奖补规模数 |
扩大规模 |
从劣变优 |
|
合计核定金额 |
备注 | |||
|
扩大的规模数品种 |
扩大的规模数亩数 |
核定奖补金额 |
从劣变优规模数品种 |
从劣变优规模亩数 |
核定奖补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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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签名: 填表人联系电话: 审核人:
附件10
申报乡镇: 填报日期: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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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
2022年第XX批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经县扶贫领导小组批准、乡镇政府组织实施,XX等N个村张三等N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了以奖代补XXXXX类型项目,共计申报xx万元的奖补资金(项目申请、验收相关材料附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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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民政府意见 |
依据xxxx文件, 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了XX等N个村张三等N户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实施产业以奖代补项目,经村委实地查看以及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现场验收,情况属实,符合奖补要求,同意发放奖补资金共计xx万元。
(盖章): 2022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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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农业农村局意见 |
盖章: 2022年xx月xx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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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意见 |
盖章: 2022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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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