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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5月16日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3〕9号发布日期:2023年05月16日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3-05-16 10:50     来源: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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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幸福里社区、乡直有关单位:

为了提高全乡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车田苗族乡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坚持事故处理工作为我乡经济建设服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综合效能,抢救伤员,将死伤人员降到最低限度。

二、预案适用范围

(一)客运车辆发生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周边乡镇肇事逃逸交通事故;

(四)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道路交通堵塞。

三、处置原则

(一)接到事故报警后,乡交警中队、派出所、中心卫生院、交通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司法所、事故发生地村委会(居委会)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抢救伤者,勘察现场,掌握案情,按照上报范围及时将情况报告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二)有通行条件的应及时疏导群众和车辆,恢复交通,确保安全。

(三)事故调查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和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自身安全防护的规定,公开、便民、高效地处理交通事故。

四、指挥系统和工作职责

(一)事故处置总指挥部

处置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必须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开展,并成立车田乡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总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乡派出所。

总 指 挥:程良博    乡党委书记

潘  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王  威    乡人大主席

副总指挥: 童寅生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交通站站长(兼)

王伦玮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 蒋文霞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誉铭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蔡其姣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彭石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工会主席

唐华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凤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夏  凉    乡人专职大副主席

段绍文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交通站副站长

杨桂梅   乡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主任

李艳云    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主任

彭新华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潘泽海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杨建华    乡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刘华忠  乡财政所所长

陈  勇  乡派出所所长

张常青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潘桂宏  车田中心校校长

潘孝阳  车田民族初中校长

倪小林  车田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黄忠秀  乡公共文化传媒服务中心站长

姜  琦  乡供电所所长

职责任务:

1.总指挥全权负责车田苗族乡辖区发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的组织指挥。

2.研究确定总体处置救援方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工作方案,并下达命令。

3.安排调动分配工作任务。

(二)事故处置总指挥部下设:

1.应急处置、救援指挥办公室

组长:童寅生、王伦玮

成员:派出所干警、交警中队干警、乡卫院、乡应急分队全体成员

职责任务:组织有关部门按照预案统一部署迅速开展处置、抢救工作,力争将事故车、物损失和人员伤亡降到最低程度;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予以调整、修订和补充;紧急调用各类所需物资、设备、人员等;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适时发布公告,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事故受伤人员救治情况公布于众;办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现场勘察调查组

组长:唐誉铭

成员:乡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

职责任务:救护伤员,处置现场,调查取证,肇事车辆检验、处置,拟写事故调查报告。

3.现场保护、交通疏导组

组长:彭石华

成员:乡交警中队民警、派出所民警、乡交通站

职责任务:执行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达的交通管制命令,保护现场,堵截设卡,救护伤员,维护疏导交通秩序。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唐华明

成员:乡卫生院医生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发生后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5.善后处理组

组长:夏  凉

成员:民政办、财政所、信访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负责事故的有关善后处理。

6.宣传报道组

组长:唐誉铭

成员:党政办、综治办相关人员

职责任务: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处置总指挥部的通知、通告和有关事故情况,必须经处置总指挥部办公室初审并报总指挥部同意。

五、救援程序

(一)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捷的方式将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报乡人民政府应急办,派出所、交警中队。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情况;车辆受损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公安交警等部门迅速派人赶赴事故现场,了解掌握情况。

(三)乡人民政府办公室(应急办)接到报告,应立即报告指挥长,根据事故情况,确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协调事故处置和医疗救援等事宜。

(四)应急预案启动后,处置救援总指挥部应立即投入工作,总指挥部相关负责人应迅速到位履行职责。

(五)各相关部门按照处置总指挥部指令开展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

六、应急措施

(一)立即报警,并严格保护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救护伤员。因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任何单位和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事故抢险救护的义务。

(三)公安机关应加强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监控措施,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和肇事逃逸。

(四)在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紧急调用车辆、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阻拦和拒绝。

七、交通事故现场救援步骤

 (一)勘查现场情况

开始进行救援工作之前,救援人员应对事故现场作客观考察,以避免意外发生,若现场和四周有诸如损坏的电线或致命的气体或液体等危险情况,应先将其排除后再进行救援工作。

(二)固定事故车辆位置

尽快将事故车辆固定下来。先在汽车车轮前后放上木条或砖石,使汽车不能前后滚动,然后将车轮放气以保证车辆在救援过程中不能摇摆,以免加重伤者伤势。

(三)检查和保护受伤人员

救援人员要检查受伤人员的情况以确定救援工作的速度和方法。在未处理汽车之前,先用毛毯等物将受伤者盖起来,可起保暖和防止受惊的作用,另外还可防止玻璃碎片和其它物件的伤害。在救援时间内,应有人员陪伴伤者,及时观察受伤者的情况和满足伤者的要求。

(四)救出被困人员

如果汽车被撞变形,受伤人员无法移动,应使用专门救援工具把有关的汽车部件移动或去除,将车中被困人员救出。

(五)现场诊断急救

如果医疗救护人员未到现场,救援人员应先将伤者送至路旁的安全地带,立即作必要的检查和救护。

(六)清理现场

当交通警察勘查完现场后,救援人员应立即拖走事故车辆并清扫路面,协助警察恢复正常的交通秩序。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事故处置要坚持统一指挥,科学决断,有效处置,确保安全的原则。

(二)事故处置、救援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业务知识,努力增强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各相关部门要落实事故处置所需的设施、物资、器材的配备,确保应急使用。

(四)事故处置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九、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中,工作滞后,反应迟钝和不听从指挥,工作不负责,违反事故处置工作纪律,影响事故处置工作的有关责任人,依照相关规定从严查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它事项

(一)本预案是乡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针对发生在道路上的较大交通事故组织实施的处置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

(二)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掌握预案的内容和相关措施,明确职责任务和要求,确保在紧急情况下按照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事故处置、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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