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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4月06日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两站两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3〕6号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6日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两站两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4-06 10:05     来源: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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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直单位、村(社区):

现将《车田苗族乡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两站两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公开方式:此件删减发布


车田苗族乡关于建立道路交通“两站两员”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健全各村交通管理机制,深入推进全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切实解决“车乱开乱停”等问题为“车乱开乱停”治理行动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自治区、市、县统一部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车田苗族乡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制度,现就有关工作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道路交通管理“两站两员”

“两站”指乡交通管理站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两员”指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成立以童寅生同志任站长,司法所、交警中队、派出所、工商所、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等单位为成员的“车田苗族乡两站两员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本乡交通日常管理工作。

三、主要工作职责

1.维护车田乡范围内省道、县道、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切实解决全乡范围内“车乱开乱停”现象;

2.协助县交警大队和中队对交通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

3.组织、参与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和交通安全劝导员业务指导和培训。

四、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和交通安全劝导员

每行政村设置交通安全劝导站,由村支部书记任站长。每个村安排不少于2名劝导员,履行检、劝导、举报、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报告重大交通隐患等职责。劝导员要配备基本的工作装备,每名劝导员至少配备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个停车指示牌。劝导员上岗前应由公安交警部门组织进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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