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29日 |
|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车田苗族乡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3〕5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9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各行政村、幸福里社区、乡直各单位:
现将《车田苗族乡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车田苗族乡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方案
根据资源县民政局《关于资源县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大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民规[2020]6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决定对全乡在享城乡低保对象、因病、因残未纳入保障范围、乡村振兴局推送的监测对象等人员进行排查。为做好本次排查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乡城乡低保户的实际生活状况,实施按标实保、分类救助,防范“错保漏保”等问题,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对不再符合享受城乡低保的对象进行清退,把符合享受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同时,全面清理清查和解决城乡低保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确保城乡低 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排查工作落实到位,成立车田苗族乡城乡低保排查工作领导小组,此次排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村委负责组织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潘 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夏 凉 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童寅生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蒋文霞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唐誉铭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蔡其姣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彭石华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伦玮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唐华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杨凤香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段绍文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志荣 乡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建华 乡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彭新华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赵世贵 党政人大综合办公室副主任,车田苗族乡幸福里社区党支部书记
蒋益臣 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莫福祥 乡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各村委会、居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总体排查方案的制定、排查工作的指导,联村领导组织各村具体做好辖区内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民政办,负责日常工作的指导、督察。
三、工作内容
本次排查工作的范围是全乡在享城乡低保对象,因病、因残未纳入保障范围,乡村振兴局推送的监测对象等。重点排查以下五种类型:
(一) 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已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条件明显好转的下列家庭进行排查。
一是家庭人均货币财产超过当地同期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二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有正常使用的经营性、消费型车辆。
三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前一年内或享受救助期间,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有新建或扩建私房。购买商品房或宅基地、豪华装修住房。
四是申请前6个月内存在大额财产转移行为且不能说明合理用途。
五是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是公职人员或购买养老保险、公积金。
六是家庭成员有劳动力,日常消费行为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实际生活水平的。
(二)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意外事件、因病、因残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三)不符合基本单元保的在享对象
(四)被乡村振兴部门纳入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户且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家庭
(五)群众有反映有举报的家庭
四、时间安排
此次城乡低保排查工作从2023年3月开始,到2023年6月20日前结束,共分为五个阶段。
(一)集中发起核对(2023年3月31日前)
在3月20日前利用核对系统对所有在享城乡低保对象集中发一次核对,对发起核对中家庭人员因证件模糊、缺失等问题的及时补充完善再次发起核对。
(二)摸出排查名单(2023年4月1日--4月5日)
从反馈的核对报告中筛选出有差异的在享对象,对明显不符合条件的立即停保;对存在疑义、因证件模糊等原因无法发起核对的在享对象进行汇总,形成排查名单。
(三)实地排查阶段(2023年4月6日--5月20日)
全面开展排查工作,此阶段由各联村领导组织村委会根据现享名单进行逐户走访排查。并填写《车田苗族乡2023年城乡低保对象入户调查表》及《2023年车田苗族乡城乡低保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所有调查表均需联村领导及村委会班子成员签字。
(四)对象清退、纳入(2023年5月21日-6月10日)
乡民政办对排查中发现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停保,并书面通知低保对象,说明停保原因;对新申请的对象或排查中发现疑似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及时录入信息发起核对,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
(五)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6月20日前)
排查工作结束后,各村要把排查材料整理成册,并报乡民政局存档备案,书面材料要联村领导和村委会领导班子签字。同时要对本次排查工作成效做法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工作意见,确保工作形成规范化、常态化。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村要高度重视本次低保排查清理工作,切实履行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广大群众对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率,长期公示低保名单,确保低保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强化督查指导
乡人民政府将采取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及时掌握各村工作进度对于排查发现的问题,各村要及时整改,确保社会救助对象政策落到实处。
(四) 做好总结提升
各村委会要在认真开展排查整改落实工作基础上,及时做好问题的收集归纳和工作的总结,并于6月20日前将排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上报乡民政办,进一步完善相关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我乡社会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