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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1日
标  题: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 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车政发〔2023〕1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1日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 巩固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3-01 11:50     来源: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作者: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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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村,乡直各有关单位:    

    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车田苗族乡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日

公开方式:此件公开发布 

车田苗族乡关于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乡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贫困地区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桂扶领办发〔2018〕7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加大教育扶贫工作力度,确保让每个贫困家庭孩子都能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顺利实现教育脱贫。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控辍保学责任为保障,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确保实现控辍保学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

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6-16周岁)儿童少年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以监测户、稳定脱贫户、退出户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为重点,全面提升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确保到2023年,全乡适龄儿童全部按规定入学,视力、听力、智力三类残疾适龄人口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到9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监测户、稳定脱贫户、退出户家庭子女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100%。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行政村支书、主任为成员的车田苗族乡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潘  建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夏  凉  乡人大专职副主席

成  员:杨桂梅  乡党政办主任

潘桂宏  乡中心校校长

潘孝阳  乡民族初中校长

彭新华  乡民政办主任 

王陆资  司法所所长

杨小娜  乡残联理事长

杨  帆  派出所所长

邓甲友  乡村振兴办主任

李艳云  乡综治办工作人员

各行政村支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党政办,由杨桂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相关单位接替工作的同志自行替补,不另行文。

各相关单位和各行政村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应的工作实施方案,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控辍保学工作。

四、工作职责

抓好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是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重要职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各行政村

各行政村是控辍保学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控辍保学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干部包屯责任制,层层动员、营造氛围,制定措施、明确责任,摸清底数、建档造册,按照“一家一策、一生一案”制定劝返措施,逐级考核,督查问责,集中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做到控辍保学工作领导、人员、宣传、执法、责任、措施、时间、目标八落实。把留守、残疾、监测户、稳定脱贫户子女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控辍保学工作,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解决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适龄儿童、少年辍学。做好工作,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父母或监护人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每月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流动、流失、辍学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核实失学原因,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楚,为控辍提供准确的依据。及时协调乡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未办理残疾证的残疾儿童进行鉴定并办理残疾证。

(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

1.教育部门对控辍保学工作负有直接责任,要牵头制定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科学制定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将控辍保学作为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各学校年度考核内容,并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2.民政部门负责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留守儿童及流浪辍学返校儿童等特殊群体及时提供必要的救助,帮助其完成学业。

3.司法行政部门负责做好法治宣传教育,为未成年人及时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支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义务教育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拒不送子女上学的家长或监护人,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采取送达法律文书、公诉等法律手段,确保《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

4.公安部门负责保护师生合法权益及安全,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加大打击拐卖少年儿童的工作力度,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整顿,为义务教育学校创设良好的治安环境。

5.乡村振兴站要将控辍保学工作作为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体系的重要任务,严格落实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指标体系考核体系所涉及的义务教育控辍保学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制,加强督促考核,切实推动控辍保学工作落到实处。

6.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切实发挥自身优势,认真履行职责,关爱困境儿童,协助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三)学校职责

一是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二是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对学生辍学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县教育局和乡人民政府,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三是提高教育质量控辍。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提高教育质量,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四是依法落实教育资助等有利于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五是对因残疾无法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所在辖区的学校组织教师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四)家长或监护人职责

一是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懂得义务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执行相关法律,配合学校支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是依法履行法律义务,每学期开学时自觉、主动、按时送子女入校就读并督促其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三是关心子女的思想、生活和学习情况,做好子女的思想工作,及时了解和解决子女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完成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四是严格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杜绝未成年子女务工、经商等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子女受教育的权利。

五、工作措施

(一)坚持依法控辍,建立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1.健全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

控辍保学“双线四包”工作机制即县、乡(镇)、村一条线,教育局、学校、班级一条线;县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村民小组、村民小组包户;教育局领导包学校、校领导包年级、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人。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2.严格落实“控辍保学”排查上报制度

各学校每月对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流动、流失、辍学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核实失学原因,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管理档案,做到底数清楚,为控辍提供准确的依据。

3.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区域责任

根据失学儿童、少年居住地,以行政村、各学校为单位划分控辍保学责任区域,由乡党政办牵头,各学校校长配合,组织联村领导、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成员和教师协同入户开展劝返(劝学)工作。严格实施定期上报制度,每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上报劝返(劝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

4.严格落实“一家一策、一生一案”制度

要根据辍学学生家庭及个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分析学生的辍学原因,对症下药,精准施策,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和预防工作长效机制。对尚未入学和已经辍学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精准识别,凡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的学生“一人不漏”地劝其入学返学。对厌学辍学的,学校要改进教育教学管理,让学生学得好、留得住。把监测户、稳定脱贫户、低保户、退出户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坚持优先帮扶。落实义务教育各项免补救助惠民政策,按照“一家一策,一生一案”优先落实资助政策、优先满足寄宿需要,确保孩子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辍学。

5.严格落实辍学学生返校通知制度

对学生无故不到校上课,班主任要及时通报家长并进行家访动员劝返,在7日内对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辍学学生返校通知书》,在通知书中加入有关法律法规和违法追责说明,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

(二)提高办学质量,避免学生因厌学辍学

1.减轻课业负担控辍保学

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控制在校时间、作业量,各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市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开齐开足开好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减少或占用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等学科课时。禁止对学生施加课业压力,县教育局定期或不定期对学校课程设置、课时安排、教学进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强化师德行为控辍保学

通过开学初为期一周的师德师风及安全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在广大教师中大力提倡敬业、奉献、钻研、协作和创新精神,促使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使学生都能受到良好的教育。教育教师抓好“学困生”的转化和帮扶工作,切实做好“学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学困生”,关心“学困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学困生”的思想动态,不得对“学困生”挖苦、讽刺,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教师组织学生征订教辅资料,严肃查处擅自订购教辅资料或收费行为。

3.规范办学行为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重视综合实践课程的开设,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国防教育基地、军训基地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劳动、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贯彻“健康第一”思想,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不少于1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大课间活动可根据学段和学校条件分成若干板块,将跑操、广播操、自编操、班级或个人的自选运动项目及经典诵读等内容灵活编排,让师生动起来,让校园活起来。各校应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师资积极开设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制作类、经典诵读类、劳动实践类等社团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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