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01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资源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区域实施管控的通告 | |
| 发文字号:资政通〔202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01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规划建设资源县抽水蓄能电站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推动资源县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全县经济转型升级、绿色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根据推进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以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文件、政策精神,现就加强资源县抽水蓄能电站项目规划建设区域实施管控通告如下:
一、管控范围
资源县抽水蓄能电站规划建设范围(以下简称“本范围”)涉及资源县2个乡(镇)2个村16个组。具体为:上水库涉及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粗石村1至12组、26至28组,下水库涉及资源县资源镇马家村29组。工程占地范围根据工程施工总布置图确定。
二、管控要求
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征地公告前,在本范围区域内,必须严格执行以下管控要求,征地公告发布后,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一)未经批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工程占地和淹没区域内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新建、扩建和续建);不得改变土地地类。违反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在征拆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保持现有状态不变,引导农民集体和村民等不在此区域内开展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严禁各村组和村民个人未经审批新建规模化养殖场、种植园等设施农业项目,引导村民不在此区域内开展苗木生产繁育及新栽种各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
(三)严禁以获取补偿为目的的各种偷栽抢栽行为。
(四)严禁任何村组、企业和个人无故干扰、阻挠、破坏项目开展前期勘探设计、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工作,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严禁任何人到项目施工现场聚众闹事、干扰破坏,存在该情形的,对组织、煽动、策划者进行调查核实,依法严惩。
(五)严禁任何村组、企业和个人不按政策规定,漫天要价、无理诉求,坚决遏制扰乱正常工作秩序的错误行为,全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工作氛围。
(六)加强对本范围内的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迁入。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除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及大中专以上学生毕业、肄业、退学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的人口外,禁止向上述区域迁入其他人口。对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按照库区移民对待。
三、工作要求
资源镇、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工作部门,要齐心协力、紧密配合,依法依规、严格执法,持续强化规划区域管控工作,坚决遏制各种不法行为,为本范围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提供相应保障。资源镇、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要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等单位及项目开发业主,在通告发布后一周内,利用无人机对规划管控区域进行航拍取证,坚持每个月开展巡查,对发现的违法乱建现象,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力求将违建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为本范围内的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环境。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