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资源县人民武装部新营房项目建设用地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资政告字〔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08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资源县人民武装部新营房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23〕251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决定征收资源镇大合村民委员会的部分集体农用地为国有,作为资源县人民武装部新营房项目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资源镇大合村旺田第六、七、八村民小组。
二、被征地村组、地类、面积
资源镇大合村旺田第六、七、八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面积为1.8924公顷(水田0.6932公顷、果园0.3108公顷、乔木林地0.3417公顷、灌木林地0.2604公顷、设施农用地0.1398公顷、田坎0.1465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3〕2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之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联系电话:0773-7913913,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512室。
特此公告。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