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5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征收土地的启动公告 | |
| 发文字号:资政告字〔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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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落实广西能源发展战略,加强资源县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资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资源县车田苗族乡白洞村、车田村、海棠村、黄龙村、龙塘村的部分集体土地,征地面积为2.0415公顷(30.6225亩),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桂林市资源县枫树湾风电场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能源)
三、拟征收土地位置:车田苗族乡白洞村委第1、2、3、6、15、16村民小组,车田村委第14、15、18、27、28村民小组,海棠村委茶山村民小组、金竹水村民小组、上石村民小组、社胆坪村民小组、下石村民小组,黄龙村委第6、8、13村民小组,龙塘村委第10、12村民小组(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四、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补偿标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的通知》(资政规〔2023〕2号)规定执行。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六、联系电话:0773-7913913,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512室。
七、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特此公告。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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