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资源县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峰镇车田湾产子坪加油站)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资政告字〔2023〕23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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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资源县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3)〔2023〕23号)精神,决定征收中峰镇车田湾村民委员会的部分集体农用地为国有,作为资源县2023年第二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
中峰镇车田湾村李家、上街、中街村民小组。
二、被征地村组、地类、面积
中峰镇车田湾村李家、上街、中街村民小组的部分集体土地,面积为0.3295公顷(水田0.2918公顷、乔木林地0.0015公顷、田坎0.0362公顷)。
三、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以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3〕2号)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凡在原征收土地启动公告发布之后抢栽抢种的农作物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二)联系电话:0773-7913913。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512室。
特此公告。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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