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欢迎来到 广西桂林资源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基础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库 > 县政府文件 > 资政告字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4年09月27日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车田苗族乡坪寨村七树坪山泉水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发文字号:资政告字〔2024〕17号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车田苗族乡坪寨村七树坪山泉水厂建设用地项目征收土地的预公告

2024-09-30 10:10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资源县人民政府拟征收车田苗族乡坪寨村民委员会的部分集体土地,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为保障公共利益,根据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安排,本次征收土地拟作为车田苗族乡坪寨村七树坪山泉水厂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土地面积0.4016公顷(6.024亩),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拟征收土地位置:车田苗族乡坪寨村民委员会七树坪村民小组(具体用地范围以项目用地规划红线为准)。

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按《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资源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资政规〔2023〕2号)规定执行。

六、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地上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七、涉及其他事项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八、联系电话:0773—7913913,联系地址:县自然资源局512室。

特此公告。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