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6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邹卫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政干〔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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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
邹卫同志任资源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主任;
马宏富同志任资源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主任(兼);
马利军同志任资源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资源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谢岳源同志任资源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资源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主任职务;
兰宗政同志任资源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资源县水库和扶贫易地安置中心副主任职务;
唐梅萍同志任资源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侯仲贵同志任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资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莫振雄同志任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资源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段文世同志任资源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资源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王俊刚同志任资源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资源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邹阳同志任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易敬华同志任资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尹凤娟同志任资源县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俊同志任资源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莫问津同志任资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军同志任资源县资源林场副场长(试用期一年);
唐新发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负责日常工作);
邓恒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免去其资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张贻峰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资源县公安局警务情报大队大队长职务;
蒋勇刚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陶令兵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资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罗荣华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试用期一年);
刘荣科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免去其资源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职务;
马骏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王莉莉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政工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柯名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佳中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田健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生态环境保护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涛同志任资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辉裕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长级、负责日常工作)职务;
免去唐星群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吴启明同志的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刘忠言同志的资源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唐艳清同志的资源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曾翔同志的资源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副主任(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免去姜有柏同志的资源县资源林场副场长职务;
免去陈颖同志的资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口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职务;
免去粟传新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唐正民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王洪波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李芳宇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岑善君同志的资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职务。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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