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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18年06月13日
标  题:【已失效】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决定
发文字号:资政规〔2018〕1号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4日

【已失效】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县战略的决定

2018-06-14 11:15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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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建设质量强国的新要求,全面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的决定》(市政规〔20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实施质量强县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实施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标准提升、质量技术支撑、质量治理、质量素质提升等六大工程,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人居质量,着力增加中高端产品的有效供给,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目标提供强大支撑。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县制造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4%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国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抽验覆盖率达100%;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82%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达到78%以上;县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5%以上;县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和9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80%以上,县城建成绿化覆盖率达到55%以上,生态质量显著改善,美丽资源乡村建设和宜居城市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产业结构更加合理,产业体系更加完善,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达到全市前列,宜居指数达到全市先进水平,总体质量水平达到全市前列。

二、实施质量提升工程

(一)提升产品质量

提升传统优势产业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瞄准国际国内技术标杆,启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大对我县包装与竹木加工、建材、电力、冶金等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力度,整合资源,集中力量在电子信息、医药及生物制品、先进装备制造、生态食品等优势产业实现重点突破,推进智能制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支持企业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工艺改进、检验检测技术平台建设和绿色发展,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以提升消费品和工业品质量为着力点,开展重点产品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不断增强品牌竞争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打造一批优质农产品和知名品牌。

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新业态质量。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材料、大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力量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建立健全检验检测平台,提升产品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发挥检验检测、知识产权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成果交易转化等知识密集型服务业支撑作用,鼓励企业创新业务协作流程和价值创造模式,建立完善业务标准规范,提升新业态质量水平。

(二)提升工程质量

推广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加强建筑市场源头监管,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完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质量标准化控制。加强建筑设计管理,注重传承民族文化和彰显地域特色,确保工程质量标准化过程管理,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在工程建设的推广应用,推行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制度,落实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质量终身责任。以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等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技术为重点,加快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大力发展绿色、节能、环保建筑技术,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节能效率。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加强工程质量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在建筑、交通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和新能源、市政等重要工程领域拥有一批核心技术,推动节能、环保、安全、信息的技术水平显著提升。

(三)提升服务质量

按照“融合发展、创新发展、集聚发展”的思路,创新“互联网+服务业”新业态,促进生活性服务提质升级,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做大做强,提高现代服务业的带动能力、集聚能力和竞争力。完善服务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在重点民生领域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和行业竞争力评价,并向社会公布。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继续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紧紧围绕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居民消费升级这2条主线,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服务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态,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业、商贸服务与会展业、信息服务业、电子商务、金融业、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业、节能和环保服务业、旅游与运动休闲业、健康养老服务业等重点产业。

(四)提升人居质量

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坚持绿色富县、绿色惠民,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生态建设产业化,着力推进生态功能区和低碳县城试点建设,将资源打造成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县。

依法保护资江。完善资江管理体制,推进建立健全资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实施资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资江水资源和水环境保护,修复资江生态系统,2020年前彻底解决资江河段面源污染问题。

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高综合运输服务水平,完善县城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功能,完善县城道路、地下管线、供水、供电、燃气等基础设施的供应。合理布局中小学校、医疗卫生、养老、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实施“美丽资源”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在巩固提升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基础上,扎实推进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道路建设、集中供水、污水处理、电力电信、生活垃圾处理、清洁能源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等工程建设。传承历史文化,做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的保护发展,提升乡土建设特色,延续乡土气息。推进智慧资源建设,促进全县管理与服务更加便捷高效。以人居质量提升促进相关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深入实施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大气、水、土壤防治行动,推进多污染综合防治和环境治理,推行排污权交易。完善全县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强化工业废气、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源污染治理,大幅降低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浓度,明显改善空气质量。

优先保护饮用水源地和江河湖库水质,推进全县河流、乡村河沟等水体治理,基本消除黑臭水体。严格控制污染源,实现达标排放,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严格保护天然林,提高公益林生态保护功能质量,确保森林面积、蓄积双增。加强全县森林、湿地、绿道和郊野公园等生态设施建设,发展森林县城,打造森林小镇。

三、实施品牌建设工程

(一)加强品牌培育

实施质量品牌提升专项行动,鼓励企业追求卓越品质,创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企业和产品,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将自主品牌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资源制造整体形象。

建立以“公共检测、标准引领、品牌孵化、安全预警”为主要内容的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创建和培育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我县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现代化示范园区和特色产业生产基地为重点,鼓励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及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培育和提升一批在全国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食品、农产品品牌。以大型龙头建筑安装企业为重点,提升发展建筑产业品牌。支持我县服务业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服务业知名品牌。鼓励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县城、国家园林县城、生态原产地保护示范区等品牌,支持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旅游品牌,争创国际国内人居质量品牌。按照“世界水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标准,打造山水观光、历史文化等八大系列旅游产品,提升旅游品牌效应。

(二)加强品牌推广、保护和激励

积极参与品牌评价国际国内标准制定,开展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助推我县品牌无形资产增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服务机构的桥梁作用,积极打造专业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品牌创建、品牌推介、品牌营运、商标代理、专利代理、境外商标注册、打假维权等服务。组织品牌企业参加交易会、博览会等活动,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推动企业从产品竞争、价格竞争向质量竞争、品牌竞争转变,不断提高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及社会影响力。利用好中国—东盟知名品牌推广服务平台,推动中国—东盟知名品牌互认。健全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管理制度,规范商标使用和日常监管。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行为。引导质量兴县,向质量强县转变,持续开展质量强县和质量强企等活动。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质量品牌等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央、自治区、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支持。

四、实施标准提升工程

(一)加快健全先进标准体系

加快建立并推行“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创业创新者追求高标准、争做“风向标”。重点围绕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地方标准制(修)订,积极参加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农林产品、畜牧水产、城乡住房和环境保护等领域质量安全标准清理与整合,建立跨行业跨部门技术标准综合体系。重点在旅游休闲、住宿餐饮、健康养生养老、现代物流等产业和领域制定一批地方特色标准或规范,探索制定一批联盟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和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新增国际标准1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项、地方标准6项。

(二)推进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

将标准化的手段和方法延伸到生产(种养殖)、流通、销售等各个环节,充分发挥标准化示范点对县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标准化先进管理理念和方法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区和宜居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建设,大力推动商贸、餐饮、旅游等传统服务业标准试点示范活动。推动建设工业标准化示范点5个、农业标准化示范点5个、服务业标准化示范点15个和旅游标准化示范点5个,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示范点及宜居城市标准化示范点工作,以标准化建设促进工业、农业、服务业和城乡发展。

(三)推动资源标准国际化

用标准化建设带动我县装备、技术、服务与国际接轨,走向东盟、走向世界。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鼓励大中型企业、学校、产业技术联盟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参与或主导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我县产品和产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充分利用中国—东盟标准研究中心及中国—东盟标准和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建立标准信息、技术合作、人才交流、标准互认等合作交流机制,推进中国—东盟实现“一个标准、一张证书、区域通行”目标。

五、实施质量技术支撑工程

(一)以创新驱动推动质量升级

主动融入自治区“双核驱动、三区统筹”格局,抓住企业主体、创新源头、创新平台和人才队伍四个创新发展的关键,在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现代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生态经济等领域精心打造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创新发展名片,扎实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培养等五大产业创新发展支撑行动。

依托国家技术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平台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推进传统优势产业技术改造创新,淘汰落后产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品牌创新、产业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夯实以技术、标准、品牌和服务为核心的质量发展基础。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实施,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水平。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进专利技术转化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创业、孵化和产业化基地发展。推进版权兴业,完善版权制度,推动版权输出数量与质量提升,提高版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二)加强计量、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计量科技基础研究和计量服务与保障能力建设,提升量传溯源体系服务与保障能力,争取建设国家级计量测试中心,构建区域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加强工业计量管理水平、民生计量、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计量标准、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

进一步培育和规范认证认可、资质认定市场,实施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严格强制性产品认证,落实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强化证后监管。鼓励和推进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食品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工作,引导企业开展节能、节水、低碳和可再生能源产品认证。加强对食品、农产品认证监管,有效保障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建设国家级、自治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中小企业检验检测服务平台,着力打造一批技术领先、品牌效应好、辐射能力强的检验检测机构,发挥公共检验检测服务平台在提升质量和培育品牌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支柱产业、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六、实施质量治理工程

(一)突出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明确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和企业法人质量第一责任人地位,建立健全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全体员工质量责任制度。以物品编码为溯源手段,利用市场规律构建生产、销售、消费等全环节的责任追溯体系,推进各类追溯信息互通共享。建立企业质量首负责任、缺陷产品强制召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质量事故应急处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督导企业严格执行质量法律法规、标准及合同的规定,切实履行法定和约定的义务。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标准自我申明公开制度,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力。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机制,推动企业主动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鼓励企业强化诚信自律,践行质量承诺。大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质量管理方法,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比对、质量管理小组等全员质量活动。引导规模企业积极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在质量创新活动中强化精密制造和可靠性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苦练企业内功,不断提高企业整体管理水平。

(二)加强质量监管

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手段、监管模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的公平营商环境,制定和完善准入标准,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工程、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质量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虚假宣传和质量欺诈交易等危害公共安全、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等质量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社会质量共治责任体系

开放质量管理、检验检测、合格评定等质量服务市场。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等建立质量中介服务机构,促进其向社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质量志愿者队伍,组织质量专家帮助中小企业开展质量诊断和质量培训。建立质量中介服务机构质量投诉处理制度,完善质量投诉信息平台,畅通质量投诉和消费维权渠道。建立社会质量监督员制度,提升消费者质量意识,鼓励、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质量监督,激发消费者主动维权意识。鼓励消费者协会等社会组织以调解、仲裁、公益诉讼等形式,依法开展质量维权活动,有效处理质量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四)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将质量信用体系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范畴,健全质量信用社会评价机制,规范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质量信用信息的等级评价、使用,加快质量信用信息公示发布机制建设,加大质量监测、违法案例等信息的公开力度。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及退出机制,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监管中的基础作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领域带头应用质量信用信息,实施联动奖惩,提倡优质优价。加强质量信用社会监督,促进质量信用产品的推广应用,逐步形成激励守信、惩戒失信的质量信用监督机制。

七、实施质量素质提升工程

(一)建设质量人才队伍

加强质量教育,培养质量意识,完善质量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管理、技能教育培训,加快培育企业家的质量战略能力,提高企业全员质量意识和质量技能。加强党政领导干部质量战略培训,提高领导干部以质量求生存的意识,树立靠质量促发展的理念。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质量人才培养体制,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设置质量科学相关专业,完善由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公共实训基地、技师工作站和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强质量监管队伍继续教育,建立健全精简、统一、权威、高效的质量监管队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构建质量文化体系

引导企业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的理念,弘扬“一流山水,一流质量”的资源质量精神和“工匠精神”,大力宣传优秀企业的质量管理先进案例和各行业领域的质量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标杆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展示质量发展成果。利用全国质量月、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计量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认可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日、食品安全周等重要节点的社会效应,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弘扬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逐步建立形成具有资源特色的质量文化体系,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质量发展文化氛围。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资源县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对质量强县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协同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质监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围绕质量强县发展规划,制定本行业质量工作年度计划,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各乡(镇)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工作负总责,健全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强县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深化质量体制机制改革

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坚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同步推进。引入质量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公开审批流程,压缩并明确审批时限,约束自由裁量权,以管理标准化促进管理规范化。整合精简强制性地方标准,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地方标准,培育若干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团体标准制定机构和提供第三方服务事务所。全面深化质量安全监管和检验检测体制改革工作,加大政府向市场购买检测服务力度,探索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区域、跨行业整合,组建一批具有公益性和社会第三方公正地位、市场化运作的公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大质量、大标准、大品牌、大发展的质量工作格局,逐步从抓微观质量向抓宏观质量转变、从重监管轻服务向监管服务并重转变、从重事前审批向重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将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重点支持范畴,健全完善相关产业、环境、科技、金融、财政、税收、人才培养等促进质量发展的配套政策和激励机制,支持、鼓励企业实施质量提升措施。各部门要加大对技术标准体系、计量体系、检验检测体系、质量品牌示范区建设和质量人才培养等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金融部门要加大对名优产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对质量改进、新产品研发和技术进步的资金投入。

(四)加强考核评价

认真落实国家质量工作考核办法,将质量工作纳入全县有关部门工作考核范围。有序推进质量违法活动政府治理和部门执法考核工作,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开展年度评价、五年评价,强化督查督导和考评通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强化考核结果的反馈和运用,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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