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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2年07月29日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政发〔2022〕8号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1日

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的通知

2022-08-01 09:10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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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部门职责管理,加快形成边界清晰、分工明确、权责统一、运转高效的政府职责体系,根据《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的通知》(桂编办发〔2022〕2号)、《桂林市推行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市权责清单办〔2022〕2号)等精神,资源县对县乡两级权责清单进行了梳理调整,调整后,县乡两级保留行政权力事项共3909项,与行政权力事项对应的责任事项共31877项。经资源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公布权责清单。除保密事项外,本次调整后的权责清单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各单位门户网站、本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社会监督。

二、严格执行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行政机关要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擅自变更行政权力,不得变相行使已取消、下放的权力事项,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按照行使职权所要承担的责任,落实责任主体,严格责任追究,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动态管理权责清单。权责清单公布后,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及时调整和公布权责清单,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行政职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四、科学规范权力运行。县权责清单工作管理机构、县纪检监察机关、县司法行政部门、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机构、各行政机关根据职责分工各司其职,以权责清单公布运行为重要抓手,进一步完善决策科学、执行坚决、流程优化、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和问责机制,确保权责清单落地见效,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

附件:(详见下方文件下载)

   1.资源县27个县直部门权责清单

   2.资源县7个乡镇权责清单

   3.资源县2022年县乡两级权责清单事项统计汇总表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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