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20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政府工作分工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政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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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政府工作进行分工调整。现将工作分工情况拟通知如下:
王凤玲同志
领导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
主管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县人民防空委员会、县审计局。
刘兆龙同志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发展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统计、国有资产监管、行政审批、金融、退役军人事务、大数据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负责审计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政府办(县科学技术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县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地震监测中心、县行政学校、县生态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丹霞生态能源有限公司、县资江源投资有限公司、县丹霞投资有限公司、广西资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
联系和协调国家税务总局资源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中国人民银行资源县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资源县支行、桂林银监分局资源办事处、广西资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资源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行、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行、广西金融投资集团资源综合金融服务中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公司、北部湾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支行。
石克生同志
负责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工业经济、商务经济、市场监督管理、投资促进、工业园区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投资促进局、中峰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办公室、县旅游综合发展中心、中峰工业园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商业总公司。
联系和协调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烟草局、县西延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中铁建桂林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广西新电力投资集团资源供电有限公司、广西桂水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发电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桂林资源石油分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广西金紫山风电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桂林市分公司资源县办事处。
李迅军同志
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和房产交易中心)、桂林市资源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飞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和协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资源公路养护中心、中铁建桂林投资有限公司、资源县农投水务有限公司、桂林骏达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资源汽车总站。
李 源同志
负责粤桂协作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粤桂协作等工作。
联系县乡村振兴局、粤桂协作办公室。
肖志勇同志
负责牵头联系驻村第一书记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
易敬友同志
负责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和协调县党史研究室、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社科联、团县委、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档案馆。
任 江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县委县人民政府信访局。
联系和协调县人武部、驻资源部队、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
张振岩同志(南山区挂职)
吴龙源同志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供销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协助县长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资源林场。
联系和协调县民族宗教服务中心、县气象局、县水文水资源局、广西桂林银竹老山资源冷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西桂林猫儿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广西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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