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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成文日期:2023年03月14日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政发〔2023〕3号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

2023-03-21 13:05     来源:资源县人民政府     作者:资源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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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资源县土地市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建立健全城镇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成果在政府宏观调控土地市场中的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等有关规定,资源县组织完成了城区、乡(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该更新成果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验收,现予以公布实施。

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资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资源县城乡土地定级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资政发〔2018〕38号)同时废止。

附件: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资源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以《资源县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方案》为基础,结合资源县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初步成果、《桂林市资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8-2035年)》规划范围,确定本次资源县城镇土地级别更新工作的范围,定级评估范围总面积为982.60公顷,其中资源县城区定级评估范围面积为766.49公顷,各乡(镇)定级评估范围总面积为216.11公顷。各区域的定级评估面积汇总如下: 

表1  资源县城镇土地定级评估面积汇总表

序号

区域

定级评估面积(公顷)

1

资源县城区

766.49

2

各乡(镇)合计

216.11

其中:中峰镇

33.02

梅溪镇

66.47

车田苗族乡

47.26

瓜里乡

29.58

两水苗族乡

23.68

河口瑶族乡

16.10

合计


982.60

一、资源县城区土地级别更新成果

表2  资源县城区商服用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土地级别

商服用地级别范围说明

Ⅰ级

第一部分:东面为资江,沿幸福挺大酒店-滨江路—资中桥北端;南面为资江;西面沿恒泰柏利郡—河西北路—湘桂路(一排)—丹霞路(一排)—县政府;北面沿教育路与丹霞路北部交汇处—县政府北侧道路。

第二部分:东面沿西延中路(东侧一排)—西延中路—城中路口—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南面至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西面为资江,沿老街—大埠街—至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资中桥。

Ⅱ级

第一部分:东面为资江,沿城北客运站—丹霞路—体育路南段(东侧)—田径场—民族中学—湘桂路—河西北路—西延市场南侧;南面至西延市场南侧,西面沿河西西路—修睦村委会—定级边界—湘桂路西侧建筑区—人民医院,其余临山地;北面起农机局,沿湘桂路—城北客运站;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资源镇卫生院南侧路口;西面为资江,沿西延南路—西延中路—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人民银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Ⅲ级

第一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定级边界,西面为资江,沿X168县道—合浦桥—湘桂路与丹霞路北部交汇处;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Ⅱ级范围边界,南面至Ⅱ级范围边界,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Ⅱ级范围边界。

第三部分:东面为资江,沿Ⅱ级范围边界—河西南路—Y594乡道与公路桥交汇处;南面至Y594乡道与公路桥交汇处;西面沿变电站西侧—修睦村委会,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四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高速路高架桥,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资源镇卫生院南侧路口。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Ⅳ级

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内除Ⅰ、Ⅱ、Ⅲ级以外区域。

表3  资源县城区住宅用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土地级别

住宅用地级别范围说明

Ⅰ级

第一部分:东面为资江,沿合浦桥—滨江路—资中桥北端;南面为资江;西面沿河西北路—湘桂路—人民医院南侧路口;北面沿人民医院南侧路口—城北市场北侧道路。

第二部分:东面起资中桥,沿西延中路(东侧一排)—城中路口—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南面至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西面为资江,沿老街—大埠街—至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资中桥。

Ⅱ级

第一部分:东面为资江,沿城北客运站—合浦桥—城北市场北侧道路—湘桂路—河西北路—西延市场南侧;南面至西延市场南侧;西面沿河西西路—修睦村村委—定级边界—湘桂路西侧建筑区—公路局;北面沿定级边界—城北客运站;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长兴大米厂;西面沿西延南路—城中路口—西延中路—资中桥—X168县道—合浦桥东端;北面至合浦桥与X168县道交汇处。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Ⅲ级

第一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合浦桥与X168县道交汇处;西面为资江,沿合浦桥—Ⅱ级范围边界—湘桂路与丹霞路北部交汇处;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为资江,沿Ⅱ级范围边界—河西南路—Y594乡道—资源镇初中;南面资源镇初中;西面沿资源镇初中—定级边界—变电站西侧—修睦村委会;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三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高速公路收费站,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长兴大米厂。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Ⅳ级

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内除Ⅰ、Ⅱ、Ⅲ级以外区域。

表4  资源县城区工业用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土地级别

工业用地级别范围说明

Ⅰ级

第一部分:东面为资江,沿合浦桥—滨江路—资中桥北端;南面为资江;西面沿恒泰柏利郡—河西北路—湘桂路—丹霞路(西侧临街一至二排)—城北市场西侧道路;北面沿城北市场北侧道路—合浦桥。

第二部分:东面起资中桥,沿西延中路(东侧一排)—城中路口—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南面至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西面为资江,沿老街—大埠街—至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资中桥。

Ⅱ级

第一部分:东北为资江,沿城北客运站—丹霞路—城北市场北侧道路—城北市场西侧道路—教育路—丹霞路—湘桂路与河西北路交汇处—河西北路—西延市场南侧;南面至西延市场南侧,西面沿河西西路—修睦村委会—定级边界—湘桂路西侧建筑区—公路局,其余临山地;北面沿定级边界—城北客运站;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长兴大米厂;西面为资江,沿西延南路—西延中路—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人民银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Ⅲ级

第一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定级边界,西面为资江,沿X168县道—合浦桥—Ⅱ级范围边界—湘桂路与丹霞路北部交汇处;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Ⅱ级范围边界,南面至Ⅱ级范围边界,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Ⅱ级范围边界。

第二部分:东面为资江,沿Ⅱ级范围边界—河西南路—Y594乡道—资源镇初中;南面至资源镇初中;西面沿定级边界—S301省道北侧—修睦村委会;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三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高速路高架桥,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长兴大米厂。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Ⅳ级

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内除Ⅰ、Ⅱ、Ⅲ级以外区域。

表5  资源县城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土地级别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级别范围说明

Ⅰ级

第一部分:东面为资江,沿合浦桥—滨江路—资中桥北端;南面为资江;西面沿恒泰柏利郡—河西北路—教育路—体育馆—城北市场;北面沿城北市场—合浦桥。

第二部分:东面起资中桥,沿西延中路(东侧临街一排)—城中路口—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南面至老街口与西延中路交汇处;西面为资江,沿老街—大埠街—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资中桥。

Ⅱ级

第一部分:东北为资江,沿城北客运站—丹霞路—城北市场西侧道路—教育路—河西北路—西延市场南侧;南面至西延市场南侧,西面沿河西西路—修睦村委会—定级边界—湘桂路西侧建筑区—公路局,其余临山地;北面沿定级边界—城北客运站;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长兴大米厂;西面为资江,沿西延南路—西延中路—资中桥;北面为资江,至人民银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级以外区域。

Ⅲ级

第一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定级边界,西面为资江,沿X168县道—合浦桥—Ⅱ级范围边界—湘桂路与丹霞路北部交汇处;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二部分东面至Ⅱ级范围边界,南面至Ⅱ级范围边界,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Ⅱ级范围边界。

第二部分:东面为资江,沿Ⅱ级范围边界—河西南路—Y594乡道—资源镇初中;南面至资源镇初中;西面沿定级边界—变电站西侧—殡葬管理所西侧—修睦村委会;北面至定级边界;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第三部分:东面至定级边界,南面至高速路高架桥,西面至定级边界,北面至长兴大米厂。以上合围范围除Ⅰ、Ⅱ级以外区域。

Ⅳ级

基准地价级别范围内除Ⅰ、Ⅱ、Ⅲ级以外区域。

以上为各级别范围的大致描述,具体范围以基准地价范围图为准。


二、资源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2.估价期日:2022年4月1日。

3.土地使用年限:按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3.0,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1.0。

5.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6.地价表现形式:地面价。

7.用地类型说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包含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基准地价内涵表如下:

表6  资源县城区基准地价内涵表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土地使用年期

40年

70年

50年

50年

50年

容积率

1.0

3.0

1.0

1.5

1.0

估价期日

2022年4月1日

土地开发程度

宗地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宗地内“场地平整”

地价表现形式

地面价

(二)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

资源县城区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包含以下几个组成部分:

1.城区级别基准地价

包括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种用途的级别基准地价,地价结果见下表。

表7 资源县城区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土地级别

用地类型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商服用地

3985

2286

1495

953

住宅用地

2835

1587

1105

706

工业用地

790

438

282

195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645

956

598

410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735

445

297

196

2.资源县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

表8 资源县城区商服用地路线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路段编号

路段名称

起止说明

路线价

1

丹霞路1

加油站-人民政府

3708

2

丹霞路2

县人民政府-资中桥北头

4355

3

西延中路

资中桥南头-地王大厦

4152

4

西延南路1

地王大厦-大合完小路口

3988

5

西延南路2

大合完小路口-资源镇卫生院

2725

6

西延南路3

资源镇卫生院-丹霞花园

2309

7

大埠街1

老街口-龙图时代城

5715

8

大埠街2

龙图时代城-中心花园

4182

9

城中路

全段

5552

10

镇中路

全段

5205

11

河西南路

修睦路口-西延市场

2297

12

湘桂路1

维也纳酒店-碧桂园

4306

13

湘桂路2

碧桂园-加油站

2775

14

教育路

全段

4096

注:商服用地路线价仅指零售商业用地路线价,其内涵与基准地价价格内涵一致,并有相应的路线价价格修正系数体系。

(三)细分用地类型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表9  资源县二级类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参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

一级类

二级类

适用基准地价

修正系数

商服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

批发市场用地

商服用地

0.9

餐饮用地

商服用地

1.0

旅馆用地

商服用地

0.8

商务金融用地

住宅用地

1.1

娱乐用地

商服用地

0.75

其他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

0.85

住宅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1.0

工矿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1

新闻出版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1

教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0

科研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0

医疗卫生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1

社会福利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0.85

文化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0.85

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0.9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1.0

公园与绿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0.85

表10  资源县细分用途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

(参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标准分类)

一级类

二级类用地

三级类

适用基准地价

修正系数

商业服务业用地

商业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商服用地

1.0

批发市场用地

商服用地

0.9

餐饮用地

商服用地

1.0

旅馆用地

商服用地

0.8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商服用地

1.0

商务金融用地


住宅用地

1.1

娱乐用地


商服用地

0.75

其他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

0.85

居住用地

城镇住宅用地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

1.0

工矿用地

工业用地


工业用地

1.0

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


工业用地

1.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机关团体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1

科研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0

文化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0.85

教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0

体育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0.9

医疗卫生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1.1

社会福利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0.85

公用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1.0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0.85

(四)其他修正因素: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三、资源县各乡(镇)土地定级成果

表11  各乡(镇)土地级别范围说明表

序号

乡(镇)

名称

土地

级别

土地级别范围说明

1

中峰镇

Ⅰ级

东侧以中峰老市场—中峰村民委员会为界;南侧以241国道为界;西侧以中峰老派出所往西方向第一条巷道与主街道交汇处—主街道北侧建成区—中峰街桥头南第一条巷道北侧第一排房屋为界;北侧以中峰街桥头南第一条巷道—中峰幼儿园往东北方向第一条巷道—中峰老市场—中峰老市场往东北方向第一条巷道为界。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2

梅溪镇

Ⅰ级

东侧以鸿福桥西以北第一排房屋—大榕树沿山体—三茶河东侧建成区为界,南侧为夫夷水,沿民意饭店(原码头)—鸿福桥头西为界;西侧以民意饭店(原码头)沿山体—梅溪镇农贸市场沿山体—梅溪中心完小路口为界;北侧以三茶河为界。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3

车田

苗族乡

Ⅰ级

第一部分:东侧以浔江支流—车田乡政府往香格里拉酒店的巷道尾沿该道路经车田政府沿山体—车田农产品交易市场斜坡上的阿军摩配商行—车田人民法庭为界,南侧车田人民法庭起—资江为界;西侧和北侧为浔江,沿车田农产品交易市场—加油站至浔江支路与车田乡政府往香格里拉酒店的巷道尾为界。

第二部分:东侧以车田民族幼儿园门前第一条巷道与山体交汇处起沿山体—第二小学为界,南侧为浔江支流,沿车田高级小学起—车田苗族乡客运站—车田集贸市场为界;西侧为浔江车田集贸市场为界—风雨桥东—车田民族幼儿园旁的桥东;北侧以车田民族幼儿园旁的桥东起沿车田民族幼儿园门前第一条巷道与山体交汇处。

第三部分:车田小学范围。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4

瓜里乡

Ⅰ级

东侧以瓜里中桥西起沿资江—客运站为界;南侧以客运站—瓜里乡中心完小—瓜里乡卫生院以南为界;西侧以瓜里乡中心完小西侧—瓜里乡卫生院以西第一条巷道—乡道149的第一排房屋为界;北侧以乡道149的第一排房屋—瓜里市场—瓜里中桥西为界。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5

两水

苗族乡

Ⅰ级

第一部分:大湾河以东,包括乡政府、卫生院范围。

第二部分:大湾河以西,包括南方电网至供销社综合服务站沿144乡道两侧房屋。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6

河口

瑶族乡

Ⅰ级

第一部分:东侧以河口风雨桥南沿浔江支流—河口中桥为界,南侧以河口中桥起沿山体—河口广播站为界;西侧和北侧以河口广播站起沿巷道—浔江至河银饭店—河口风雨桥南为界。

第二部分:东侧以河口小学旁吊桥南沿山体—河口乡卫生院门口沿山体—河口乡政府沿山体—河口乡邮政储蓄银行—河口菜市至浔江支流;南侧为浔江支流,以河口菜市—河口风雨桥北—河口广场为界;西侧和北侧为浔江,以河口广场—河口小学旁吊桥南为界。

Ⅱ级

定级范围内除一级以外的其他区域。

以上为各级别范围的大致描述,具体范围以基准地价范围图为准。


四、资源县各乡(镇)基准地价评估成果

(一)基准地价内涵

1.基准地价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可建设用地范围内,平均开发利用条件下,不同级别或不同均质地域的建设用地,按照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用途分别评估,并由政府确定的,在某一估价期日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土地权利的区域平均价格。

2.估价期日:2022年4月1日。

3.土地使用年限:按各类用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设定,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4.容积率:商服用地1.0,住宅用地3.0,工业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1.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1.0。

5.基准地价对应的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供水、通排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6.地价表现形式:地面价。

7.用地类型说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包含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医疗卫生用地、社会福利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包含公用设施用地、公园与绿地。

(二)基准地价成果

各乡(镇)均包含商服、住宅、工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种用途的级别基准地价,地价结果见下表。

表12  资源县各乡(镇)土地级别基准地价表

单位:元/平方米

乡(镇)名称

商服用地

住宅用地

工业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一类)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二类)

Ⅰ级

Ⅱ级

Ⅰ级

Ⅱ级

Ⅰ级

Ⅱ级

Ⅰ级

Ⅱ级

Ⅰ级

Ⅱ级

中峰镇

1554

948

851

702

248

195

655

422

250

195

梅溪镇

1635

1031

886

635

228

170

671

435

230

173

瓜里乡

1065

688

749

586

215

168

582

405

220

169

车田

苗族乡

1602

1038

879

641

225

168

669

438

230

170

两水

苗族乡

920

635

710

540

211

166

544

376

215

168

河口

瑶族乡

852

567

668

505

210

165

528

365

213

168

特别说明:中峰镇枫木村沿G241国道两侧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地价参照中峰镇各类用地Ⅰ级基准地价。

(三)二级分类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

资源县各乡(镇)二级分类用地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与城区相同。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