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 标 题: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政办发〔2023〕34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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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驻资源县各有关单位:
《资源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推动全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广西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和《资源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规定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
“十三五”时期,资源县地方志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完成“两全”目标任务。地方志资源研究利用、信息化与数字方志馆建设、地方志文化宣传等协调发展。同时,全县地方志事业也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问题和困难,主要为地方志文化的影响力还不够大,工作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不足等。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全县地方志工作要继续紧密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中心工作,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准确把握机遇和挑战,明确在新发展阶段中的目标任务,科学规划,积极创新,不断推进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 “4·27”重要讲话和对桂林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重要决策部署及新时代赋予地方志的使命要求,以志鉴编修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务社会为方向,着力实施“五大工程”,强化“四大保障”,全面推动资源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美丽生态资源贡献地方志力量。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工程、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工程、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数字方志馆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工程、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等“五大工程”顺利推进,编纂出版一批延续文化脉络、不负时代、传之久远的志、鉴、史精品佳作,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一批历史文化精品,不断提升地方志资源研究利用水平和地方志文化传播能力。组织保障、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经费保障等“四大保障”体系全面建立,全县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新跨越,确保资源地方志工作进入全市县区前列。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实施第三轮修志启动及年鉴精品编纂工程,保存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美丽资源建设重要历史记忆。
1.启动第三轮修志工作。在认真做好首轮和第二轮修志总结评估基础上,科学编制第三轮修志规划,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要求启动第三轮志书编修工作。
2.启动扶贫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志(以下统称“两志”)编纂,紧紧围绕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认真制定编纂方案,加快推进“两志”编修,忠实记录资源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历程。
3.推进地方志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开发利用。常态化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确保《资源年鉴》“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加强对行业年鉴、专业年鉴、部门年鉴的业务指导和质量管理,推进年鉴编纂向各领域拓展延伸。
(二)实施乡村史志编修与助力乡村振兴“铸魂”工程,助推八桂乡村全面振兴。
组织开展传统村落(名村)志编纂,公开出版《资源乡村》等系列丛书。鼓励支持条件成熟的村、传统村落开展乡村史志(含乡镇志、街道志)编纂工作。以乡村史志编修为切入口,充分挖掘农耕文化等地情资源,编纂《资源农耕文化遗产集》,为乡村振兴提供历史题材。支持条件成熟的乡(镇)、村落依托乡镇文化馆、村级公共服务中心等公共场所,建设镇村史馆,为资源乡村振兴“铸魂”贡献史志力量。
(三)实施地情资源开发利用创新工程,进一步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作用。
1.深入开展地情资料研究整理工作。完成《西延轶志》等旧志的点校出版工作。
2.推进资源历史人文资源影像化、数字化建设,留住文化的根脉与记忆。以“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为主题,开展“跟着方志学党史”活动,推动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事业单位,建立“方志资源”图书室(角)。
(四)实施方志馆及地方志平台品牌建设工程,打造地方传播亮丽名片。
持续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以数字化手段推进地方志发展提速升级。加强地方志资源建设,拓展珍稀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不断丰富和开发馆藏资源,将数字方志馆建成地情资料收藏展示和地情研究咨询中心。加快开发地方志智汇型“资源数字方志馆”资源共享平台和全文数据库建设,逐步实现地方志数据、信息、图书、专家等资源的融合,为人民群众提供地方志资源在线阅读、网络移动视听等多种特色功能服务,推动史志文化成果转化和推广传播,进一步提升地方志影响力。
(五)实施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工程,为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鼓励专门机构、各部门地方志工作者积极参加各级各地史志学会、年鉴学会以及行业协会(学会)的教育培训,定期举办地方志、年鉴等相关学术研讨会、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地方志编纂人员理论素养和专业水平。
鼓励和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组织推荐地方志工作先进典型参加各级各类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成员单位、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加强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政齐抓共管、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地方志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为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法治保障
加大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执行力度,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志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依法治志意识,营造依法治志浓厚氛围。
(三)制度保障
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主编(总纂)责任制和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制度,妥善处理好编纂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从严把关,确保质量。
(四)经费保障
各乡(镇)人民政府、承编单位要将修志编鉴工作经费列入本乡(镇)、单位部门预算,确保工作经费按时、足额拨付到位,为地方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县地方志办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源地方志事业高质量发展。
附件:相关单位名单
附件
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医保局、资源生态环境局、县投资促进局、县税务局、县民宗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县委党史研究室、县社科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残联、资源镇人民政府、中峰镇人民政府、梅溪镇人民政府、瓜里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