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2024年02月06日 |
| 标 题: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住建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6日 |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局属各股室、二层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深刻吸取江西省新余市 “1·24” 特别重大火灾、河南省方城县 “ 1·19” 重大火灾等事故教训,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开展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的通知》(市安委〔2024〕23号)精神,结合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1月24日,江西省新余市一临街店铺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39人死亡、9 人受伤。1月19 日,河南省南阳市方城县独树镇英才学校宿 舍楼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 13 名儿童死亡、1 名儿童受伤。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火灾事故,体现出现阶段火灾形势十分严峻,暴露出的问题教训极为深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近期自治区、 桂林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会议部署,深化落实国务院、自治区、桂林市安委办部署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要求,坚决彻底整治重点场所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底,在全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立足“两个根本”,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的火灾形势,紧盯重点领域、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重拳除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 烈意愿和能力水平。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按照“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集中开展住建领域火灾隐患排查和重点整治,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依托局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资源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统筹、协调、指挥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 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分管消防工程管理中心唐生敏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主要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分析调度,了解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有关具体工作,组织统筹、日常协调整治工作的开展。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统筹推进本部门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
三、整治范围
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直属单位和全县房建市政施工在建工程、房地产和物业行业、保障性住房安居小区及其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九小场所” 、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四、整治重点
深刻汲取江西新余市“l·24”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河南南阳市“1·19” 重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住建领域火灾隐患的特点,紧盯热点难点问题,加强火灾防控能力建设,集中整治以下重点:
(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方面
严格按照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健全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责任,针对施工作业过程中火灾易发风险点位、环节,制定落实有力有效管控措施,严防火灾事故发生。重点落实以下措施要求:
1.健全工地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在建工程的建设、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岗位防火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明确各分包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加强对各分包单位的统筹管理。施工单位应全面辨识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火灾风险,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严格工地板房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区、生活区应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 工集体宿舍;工地生活区、办公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符合 A 级防火性能要求),严禁违规采用彩钢板搭建临时用房并作为员工宿舍或休息室使用;板房电线敷设应符合规定要求,全面排查老旧电线、插排,存在安全隐患的,应更新更换;严格职工宿舍的用电管理,严禁乱拉乱设用电线路和用电器,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全面加强生活区用电、用气、用火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严格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管理。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特别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必须严格落实“动火作业令”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 险的场所使用明火;严格执行动火作业“ 三个一律“ 要求(一律不准进行交叉作业,一律清除现场可燃物质、加强警戒隔离,一律检测可燃气体含量、保持良好通风),尤其要深刻吸取江西省 新余市“1·24”火灾事故教训,严防动火作业或者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物质或者涂料等挥发物,引发火灾或爆燃事故;电焊、气焊、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岗;强化幕墙龙骨焊接作业和防水卷材热熔作业管理;焊接作业须设置“接火斗” 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热熔作业要配置消防器材;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室外动火作业;施工现场严禁作业人员吸烟;作业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监理单位要加强旁站监理;安全网等材料的燃烧性能应符合有关规定。
4.严格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挤塑板、岩棉板、油漆、防水材料、氧气瓶、乙快瓶、汽油、柴油、炸药及其他聚氨酷材料、建筑幕墙防火封堵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的存放和使用必须符合规定要求,严格按规定分类存放并采取防火防爆措施,设置标志牌:要设立临时仓库存放,严禁散放在楼地面;要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要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巡视,发现交叉作业等容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要及时制止并整改。
5.加强工地临电设施等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一机一箱一闸一淜”等临电规范要求,施工现场建立用电管理专项制度,专业电工应持证上岗。规范工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确保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杜绝电动自行车“进入板房”“人车同屋” “ 飞线充电”“ 乱装插座充电”等突出问题。
6.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开展上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使其清楚了解现场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熟练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7. 畅通消防通道、配置消防设备设施。在建工程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通道并确保通畅,按规定设置照明、消防水源,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责任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站、县建设工程消防抗震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二)物业管理方面
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加强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和消防设施设备养护,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疏散通递,强化电动自行车及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重点落实以下措施要求:
1. 加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相关值守 员工岗位责任;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发现违规 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违规用火用电等行为立即劝阻。
2.严格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 。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新建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及相应设施设备;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的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等行为。
3.保障人员疏散逃生。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清理楼梯间、门厅、疏散走道、管道井等公共区域内杂物,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递畅通以及消防设施、器材等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严禁在外墙门窗设置铁栅栏、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4.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和违规改装、停放、充电的危害,充分利用广播、楼宇电视以及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载体,传播消防安全知识,引导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三清三关”(即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 ,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
【责任单位:局房产股,各物业服务企业,各有关单位】
(三)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方面
加强消防设计审查和消防验收管理,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建设工程消防安全风险。重点落实以下措施要求:
1.严格执行消防审验工作流程,提高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时效, 加强对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的技术指导,对“未审先建、未验先用、应备未备”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2.加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评价,常态化开展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抽查检查,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
3.加强高层建筑、健身休闲场所、社会教育培训机构、歌舞娱乐游艺场所、养老机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老旧小区、物流仓储设施,以及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 校、体育馆等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
【责任单位:县建设工程消防抗震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四)办公场所消防安全方面
各单位要对各自办公环境开展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对本系统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组织消防安全演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局机关各股室、二层机构要督促对应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督促指导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房地产、物业等各相关企业,加大对办公场所及自有建筑的电梯设 施、公共通道、地下空间等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力度,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房产股及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措施
(一)对审批手续不齐全的建设工程,要依法查处并补办相手续;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并督 促整改;对涉及建筑结构、设备改造更新的,要合理确定整改期限,责令限期整改。
(二)对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查处或责令停止施工。
(三)对施工工地搭建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临时活动板房,建筑材料和彩钢板芯材达不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A 级不燃材料要求的,要依法贵令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对违法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尤其是聚氨酷泡沫塑料装修的,依法查处。
(四)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依法严格实施处罚,同时对存在封堵不严,防护层脱落、开裂,保温材料裸露的,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封堵、覆盖;禁止在有保温层的外墙上设置广告牌、灯箱等高温用电设备;禁止在建筑周边地带堆放易燃可燃物品,燃放烟花爆竹;在建筑的醒目位置设立外墙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及防火要求标识,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五)对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六)对不配合整改、拒不整改或妨碍执行公务的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移送相关部门给予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 ( 2024 年 2 月 4 日前)。结合实际细化各辖区和本系统的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在住建领域内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 2024 年 3 月 15 日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整合发动住建领域相关的各方力量,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培训、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住建领域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 ( 2024 年 3 月底前)。各单位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入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必要性,认真分析研判当前消防安全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谋划,合理分工,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层层动员部署,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建设项目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到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贵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同时,对整改不力或造成火灾事故的,将从重从严处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的责任。
(三)强化协作,加强监管。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认真组织开展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排查治理力度,彻底治理住建领域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源头管控、群防群治,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联合查处等监管工作机制,着力推动解决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系统性、根源性、普遍性问题。
(四)强化宣教,巩固成效。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及时汇总分析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剖析存在的问题不足,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长效管理机制,做到治标兼治本、治标促治本,持续提升消防安全能力水平。同时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媒介),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重点从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等,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声势,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附件:桂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安委办 ( 2024 )23 号 )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