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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文日期:2022年01月04日
标  题: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住建〔2022〕1号发布日期:2022年01月04日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22-01-04 16:25     来源: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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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物业管理企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城市建设安全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有效遏制电动车火灾多发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应急管理厅、广西消防救援总队和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等五部门联合制订了《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抓好落实工作:

一、完善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设施建设

县直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辖的住宅小区与物业服务小区对电动车使用管理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摸底,摸清本小区(单位)是否有符合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并设置符合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有场所和设施的,要核实是否充足;无场所和设施的,应摸清使用电动车的数量,以及需要设置或者正在计划设置的集中停放点、安全充电设施的数量。

二、加强电动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

县直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要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在对所管辖的住宅小区与物业服务小区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设施排查摸底的同时,开展一次电动车火灾防范专项宣传,要求各小区(单位)在建筑物内的首层门厅、疏散通道和楼梯间等区域张贴禁止停放电动车的标识标语,大力宣传电动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危害,利用板报和公示栏等,宣传电动车安全停放、安全充电知识,引导居民和用户自觉遵守安全规定。

县直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时跟进工作进展。于2022年1月10日前报送《资源县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附件2)至住建局邮箱fczx4366561@163.com,

联系人:蒋青玻,联系电话:4311340。

附件:1.《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应急厅 广西消防救援总队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消〔2021〕4号)

   2.《资源县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

资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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