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4日 |
| 标 题: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全县村卫生室进行执业校验换证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卫字〔2022〕18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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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卫生院:
按照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校验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28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我局决定于2022年9月21日至9月29日对全县村卫生室集中开展执业校验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县医疗机构执业校验换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长井 县卫健局副局长
副组长:石文斌 县卫健局体制改革股股长
粟孟华 县卫健局医政医管股副股长(主持工作)
刘良坤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易金国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
潘其均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副所长
李国春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四级调研员
胡玉平 县卫生计生监所四级主任科员
刘生坤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助理
曾冰娥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四级主任科员
肖媛媛 县卫生计生监督所一级科员
二、执业校验换证对象
各乡(镇)村卫生室(非一体化卫生室)。
三、村卫生室申请执业校验换证需递交的材料(书面)
(一)《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二)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报告;
(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四)从业人员的执业证、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源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
四、校验时间(具体现场评审另行通知)
各乡(镇)党群和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通知辖区内的村卫生室有序到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机构电子化校验申请并制作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及相关资料,乡镇卫生院负责收集校验相关资料及副本。县卫生计生监督所派工作组到各乡镇卫生院收集校验相关资料及副本时间安排如下:
9月21日梅溪镇中心卫生院
9月22日瓜里乡卫生院
9月23日中峰镇中心卫生院
9月26日河口瑶族乡卫生院
9月27日两水苗族乡卫生院
9月28日车田苗族乡中心卫生院
9月29日资源镇卫生院
凡逾期不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者,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村卫生室执业校验换证工作顺利开展。
(二)县卫生计生监督所要组织安排好人力、物力、财力和车辆,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村卫生室执业校验换证的各项工作及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1.资源县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执业承诺书
2.医疗机构依法发布医疗广告承诺书
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1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