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1月29日 |
| 标 题: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卫字〔2022〕3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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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各医疗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桂纪〔2021〕99号)和自治区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21〕10号)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现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资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纪检监察建议》(桂纪〔2021〕99号)和自治区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卫发〔2021〕10号)要求,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决定集中利用1年时间,在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赵乐际书记在广西调研考察时提出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的工作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推动构筑医疗卫生领域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为推进健康广西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优化完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医德医风教育体系,实现全县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努力形成守规矩、拒腐蚀、讲奉献、能担当的卫生健康行业新风尚。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责任意识,深入自查自纠。
1.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从政治上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高度重视纠治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一体考核。【责任单位:局党支部(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压紧压实“两个责任”。落实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主体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坚决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的要求,全面部署医疗卫生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推动医疗卫生机构各职能科室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局党支部(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业务特点,重点针对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突出问题,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严肃整改,涉及违纪违法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责任单位:医政股(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二)强化权力制约,健全体制机制。
1.严格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一把手”及关键岗位负责人的权力内容、权力边界、权力行使方式、程序等,对照有关规定全面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决策、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会议议事规则、院长(所长、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形成权力明晰、规范、透明的运行机制。【责任单位:人事股(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探索制定“权力清单”。紧盯医疗卫生机构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重点围绕项目建设、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招投标等容易产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关键领域,探索制定相关人员的“权力清单”。探索建立“身边人监督身边人”的广泛监督机制,推动“权力清单”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医政股(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严格执行定期轮岗制度。全面落实公立医院领导人员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积极推动不同类别、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领导干部交流任用。制定完善医疗卫生机构重点科室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制度,明确轮岗岗位、程序、对象、期限、范围等原则要求。特别是各级医疗机构“一把手”以及容易诱发腐败的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部门、岗位负责人,任职达规定年限的,要硬性执行轮岗交流。【责任单位:人事股(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4.健全完善内控机制。指导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医用物资采购制度,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监督,避免医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发生。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推行药品耗材集中遴选制度,实行遴选权与使用权分开。支持在供应商遴选中引入摇号遴选制、低价遴选制,代替单一的遴选小组票决遴选制。配合相关部门建立招投标不良行为“黑名单”制度,报告所掌握的有行贿记录的个人及其企业参与投标、配送有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限制其不得参与投标及开展配送服务;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医用物资采购和工程项目举报和登记制度。【责任单位:体改股(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5.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贯彻落实,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明确公开事项,重点对药品耗材、医疗设备采购价格、参数、品牌、供应商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三)强化以案促改,筑牢拒腐防线。
1.抓实党史学习教育。把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医德医风教育与党史学习教育深度融合,健全“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大力弘扬宣传伟大抗疫精神和勤廉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以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为导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美好期盼。【责任单位:局党支部(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2.持续筑牢拒腐防线。深入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运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肃纪,特别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警示教育,着力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防线。【责任单位:局党支部(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3.健全完善考评体系。推行医疗卫生机构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把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等级评定和巡察工作重要内容,作为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提拔任用、评先评优、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科学的绩效考评体系,改革薪酬制度,激励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爱岗敬业、廉洁自律。【责任单位:局党支部(牵头股室)、局其他所有股室,各医疗卫生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1月—12月)。召开动员会,传达2021年11月16日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深入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深入开展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宣传专项行动的目的意义、任务措施和时间步骤,特别是廉洁从医、廉洁执业以及反腐败斗争和纠“四风”等相关要求,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积极参与专项行动。
(二)深入排查阶段(2022年1月—2月)。按照全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三重一大”等议事决策机制、重点岗位定期轮岗等制度机制的落实情况以及上级巡视巡察或督导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要求,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照逐一梳理、抓好深入排查,重点查找是否存在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红包”礼金、违规占有公私财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操作基建工程项目以及在药品耗材和医疗设备采购过程中收受贿赂等行为。
(三)集中整改阶段(2022年3月—6月),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针对深入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责任分工,确保整改到位,深入开展“三谈一访”(提醒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廉政家访)活动,鼓励和引导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对问题轻微的,及时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诚勉等组织处理;问题严重的,按要求移送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置。利益输送相关企业违法违规线索,移交公安、市场监管、医保、药监、税务等部门处理。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主动说明情况、说清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理;对有问题拒不交代的,从严查处。
(四)总结提升阶段(2022年7月—11月)。各单位不断总结深入开展纠治专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创新亮点、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把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升,坚持教育在先、预警在先、预防在先,健全防堵漏洞,形成长抓常效的制度机制。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把深入排查、集中整改、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贯穿整个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总结,推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会,通报查纠问题,推广先进典型,推动卫生健康行风正气持续好转。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和工作机构,统筹推进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方案要在印发后一个月内报备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专项行动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卫生健康局各负责牵头股室组织协调,各医疗卫生机构负主体责任。县卫生健康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将专项行动与业务管理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持续推进。
(三)争取各方支持。加强与纪检监察、发展改革、医疗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及时通报相关信息,争取改革完善政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工作合力。
(四)严肃责任追究。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督导检查,动态掌握存在的有关问题。对没有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专项行动,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腐败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发现、贪污腐化不收手不收敛人员没有得到及时查处、腐败和作风问题长期得不到纠治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问题严重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五)加大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专项行动措施及成效,充分展示卫健系统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坚决态度。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鼓励群众提供问题线索,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要加强舆情引导,防止不良炒作。要深入挖掘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的先进事迹,大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不断塑造卫生健康部门的良好社会形象。
附件:资源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深入开展纠治医疗卫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附件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丽华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蒋长井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邹康海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组长
潘盛敏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资科 县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县计生协会专职副会长
蒋 莉 县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
成 员:侯丽波 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
龚群艳 县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股长
粟孟华 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负责人
潘明玉 县卫生健康局中医药管理股股长
石文斌 县卫生健康局体制改革股股长
唐玉忠 县卫生健康局财务股股长
张志荣 县卫生健康局基卫股股长
唐育林 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股股长
雷学辉 县卫生健康局疾控股股长
彭新华 县卫生健康局监察室主任
颜 敏 县卫生健康局宣教股工作人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行动工作专班
(一)办公室。主要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蒋长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督导组。主要负责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适时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组长由领导担任,成员为各有关股室负责人。
(三)宣传组。主要负责相关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舆情监控分析、氛围营造等工作,由局办公室与宣教股负责。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度。一般由组长或常务副组长召集,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根据研究事项内容,有关成员股室负责同志列席。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月例会制度。按照实施步骤和工作任务安排,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促各工作组、股室推进工作落实,每月5日前汇总上月进展情况,适时报领导小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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