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成文日期:2021年01月21日 |
| 标 题:资源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资源县2021年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文广体旅发〔2021〕1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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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假日办成员单位、各旅游企业:
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自治区及桂林市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持续做好我县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广大中外游客度过一个轻松、愉快、安全、祥和的假期,经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资源县2021年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资源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资源县2021年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方案
2021春节将至,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我县春节期间的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继续实现“安全、秩序、文明、效益”的工作目标,提升桂林国际旅游胜地的良好形象,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有效防范及时外置一般以上责任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特制订本方案。
一、主动研判形势,加强组织领导
2021年春节假日旅游安全工作在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开展。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资源县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制度》中明确的任务分工,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认领任务,安排好领导和工作人员值班并设值班电话。加强部门协调配合,主动做好假日旅游相关工作。
今年春节假日办执行主任为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杨小龙(手机:138*******8),值班室设在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办公室(值班电话:4311053、投诉电话:4315086),假日期间要求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二、强化安全理念,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各假日办成员单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指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警惕性,切实做好春节假日期间我县游客密集场所的旅游安全工作,加强涉旅行业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是加强对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县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文广体旅、卫健、消防等部门要在节前和节中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突出抓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全县旅游景区、旅游节庆活动、游客密集场所、交通集散地、导游专座设置、旅游住宿设施、旅游餐饮场所、大型游览游乐设施、娱乐场所、危险路段,排查各种安全隐患,增强安全保障能力。县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用车的检查,严格落实导游专座设置工作,推行旅游客运汽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并实行联网联控。
二是加强对重点环节的安全监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类旅游节庆活动的审查和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于公开举办的大型集会和节庆活动,要严格审批报备制度,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到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同时报批,应急预案要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公安、交通、卫健、文广体旅等有关部门要提前对大型集会、节庆活动和景区游客流量进行研判,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旅游景区要严格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疫情防控要求,最大承载量不能超过75%,要提前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做好安全监控。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重点做好全县旅游车辆和旅游道路等旅游交通、游览环节的动态检查和及时维护,增强各景点路口和道口的警示标识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是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为做好我县旅游食品安全工作,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县市场监管局、卫健局等要加强对旅游餐饮单位的检查,确保游客在各个环节的用水安全,县文广体旅局要加强对旅行社的监管与培训,确保旅行社合法合规经营以及导游或讲解员切实履行旅游安全信息提示职责,做好食品安全卫生宣传,引导游客到有资质的餐饮单位就餐。
四是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旅行社、景区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等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等载体播出、刊登旅游安全公益广告;各旅游客运企业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不超员、不超速,安全文明驾驶,行车之前播放《游客安全乘车温馨提示》,做好旅游安全宣传工作,提高安全意识。
五是加强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准备。县公安局、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气象局、汽车站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作,做好监测预警、信息沟通和出行提示,及时对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可能影响出行的风险隐患进行提示预警,引导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等安全有序开展。要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值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三、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假日旅游良好氛围
一是净化旅游市场。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要开展节前联合检查行动,加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对踏“红线”、闯“雷区”等违反规定的行为零容忍,重点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及“黑社”、“黑导”、“黑车”、“黑网站”等非法行为;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旅游服务质量提升,净化旅游市场。对于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公布违法违规信息,强化媒体的舆论监督,支持媒体曝光旅游违法违规事件,形成舆论攻势。
二是营造节日氛围。各相关部门和各类旅游服务单位要本着节约、简洁、大方、美观、喜庆的原则,在城区中心广场、公园重要交通节点、企事业单位,做好花坛、灯笼、国旗、横幅等相关布置工作,营造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给广大市民提供一个舒适、优美的节日环境。
三是做好旅游投诉处理。县文化综合执法大队负责春节期间游客投诉的受理和分类工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春节期间旅游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对县假日办转交给的投诉案件,必须立即进行处理,不得推诿和拖延,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县假日办。
四、广泛宣传动员,扎实做好文明旅游工作
一是约束和纠正旅游者不文明行为。倡导开展旅游不文明“随手拍”活动,将旅游者不文明照片、视频等在媒体上集中公布;旅行社、旅游景区、旅游饭店等涉旅企业要逐步分级建立旅游者不文明档案,加强联动,对旅游者不文明信息予以通报,达到约束和纠正旅游者不文明行为的目的。
二是积极营造文明氛围。旅行社、景区、宾馆饭店、星级乡村旅游区及农家乐等要充分利用LED显示屏等载体播出、刊登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在醒目位置张贴《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宣传遵法规、守秩序、讲卫生,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优良品质,倡导在游览、住宿、餐饮各个环节做文明旅游的践行者,倡导旅游企业诚实守信、从业人员服务至诚,营造文明旅游的浓厚氛围。
三是强化文明宣传引导。各景区景点要开展文明旅游进景区活动,在景区景点主要出入口、游客中心、核心景点等位置设置“文明旅游”提示牌,引导游客自觉文明旅游。旅行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中要增加文明旅游内容,强化文明旅游的行前宣传引导;导游人员要注意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引导,及时提醒、纠正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做文明有礼的游客,切实提高游客旅游的文明素质。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好旅游志愿者及旅游义工的作用。
各部门、旅游企业要针对春节假日旅游市场特点,加大对各类旅游新产品的推介力度,积极组织推出一批具有本土特色、内涵突出、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旅游节庆活动以及民俗旅游、乡村旅游等假日旅游产品。积极引导游客开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休闲度假旅游以及自驾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游览,提升旅游服务质量。
县宣传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和抓好春节假日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和市场引导。要积极宣传一线职工辛勤劳动、优质服务的精神风貌。要加强舆情监控,正确对待舆情热点,提高应对各类旅游突发事件舆情的能力。
各银行、邮电营业点,要根据市场需求,进一步搞好便民服务。汽车站、各重点景区(点)以及旅行社门市部要在显眼的位置竖立告示牌,动态公布最新的客流量以及客流分布情况。
县统计、旅游等有关部门以及有关旅游企业要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扩大信息服务面,及时全面掌握市场变化,有针对性地发布对公众有实用价值的出行信息。要实施好假日旅游信息一日一报制度,及时反馈市场信息。要及时将本地、本部门或单位的有关节庆活动信息报送县假日办,以便假日办掌握情况,及时、准确向县委、县政府报送有关假日工作信息。要严格把好统计数据及所报送的各种信息资料的质量关,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五、做好节日期间报送信息和节后总结
各旅游企业要及时将节日期间的旅游接待情况于当天下午4点前报县假日办。各有关单位在国庆假期结束5天内将本单位假日旅游安全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县假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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