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0月09日 |
| 标 题: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水发〔2024〕20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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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股、站、所:
《资源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水利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下,进一步完善,规范我局事业干部职工职岗位竞聘工作,更好地做好岗位竞聘和用人机制的不断创新,结合实际,决定在我单位实行人员竞聘上岗,其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我局各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竞聘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岗位聘任原则上根据各二层机构编制数量合理分配。如需占用其他单位的空缺岗位,需通过局务会研究决定。
2、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理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的原则。通过推行聘用制度管理,搞活分配,建立充满生机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制度创新,配套改革,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成优秀人才成长,增强系统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竞聘上岗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我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资源县水利局竞聘实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吕基南(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纲(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刚(副局长)
成 员:蒋媛媛 资源县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李 前 资源县水利局财务股股长
唐仕良 资源县水利局工程管理站站长
周小云 资源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管理站站长
黄 永 资源县水利局防御抗旱信息中心负责人
莫晓斌 资源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负责人
蒋 挺 资源县水利局水利水电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
唐 源 资源县水利局农田水利管理站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蒋媛媛兼任,成员由各二层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日常工作由唐源同志负责。
四、岗位聘用基本条件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
5.取得近5年公需科目合格证,近3年年继续教育合格;
6.因工作需要,由局统一安排在系统内从事其它工作的技术人员,视同在原单位从事技术工作,具有同等条件参加竞聘上岗。
(二)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任职总的原则是:取得的中级职称资格和现从事的工作岗位专业要对口,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在2024年9月30日前已聘任的,则视同对口(仅对于首次设岗),按照现任职务任职时间(以聘任时间和工资晋升时间为依据,计算到月份,下同)排序,如对同级别中最后一名有多人任职时间相同的,则以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时间早的优先;如取得资格时间相同的,则以工龄的长者优先;如工龄和任职年限(晋升工资时间)都相同的,则以低一级职称资格取得早的优先。
(1)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应取得高级任职资格并聘任,及近5年公需科目合格证。
(2)专业技术八级岗位,须具备中级职称、在九级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及近5年公需科目合格证。
(3)专业技术九级岗位,须具备中级职称、在十级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及近5年公需科目合格证。
(4)专业技术十级岗位,应取得中级任职资格并聘任,及近5年公需科目合格证。
(5)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须具备初级职称、在十二级岗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及近5年公需科目合格证。
(6)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应取得初级任职资格并聘任。
五、岗位聘用办法
单位在职在编职工参加单位岗位聘用。采用竞聘上岗方式进行。
六、岗位聘用程序
1.公布岗位和职数。召开事业单位职工大会,公布竞聘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及竞聘上岗的程序、办法等事项。
2.公开报名。职工对照各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单位提出聘用申请;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任职条件进行初审;
4.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竞聘,按评分标准评分,根据成绩提出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5.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公示聘用结果。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七、评分项目、标准及赋分
1.工龄分:
每满一年计1分,以2006年工资套改时规定的工作年限为基准
2.职称资格资历分:
以1987年取得职称资格的为起点至2023年,每满一年计1分。
3.现职聘任分:
以聘任现职称当年为起点至2023年,每满一年计1分。
4.学历分:以国家承认的学历为准,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6分,本科学历计5分,专科学历计4分,中专(高中)学历计3分,初中以下学历计2分,其他非全日制学历对应减一分。
5.职务分:现经县人事局、县水利局下文在职的正副职股领导分别记3分、2分。
6.岗位聘用领导小组综合考评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计分:优秀计5分、合格3分、不合格计1分。
7.奖励加分(可累计记分,此项最高分为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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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
省级 |
市级 |
县级 |
局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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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年次 |
3分/年次 |
2分/年次 |
1分/年次 |
0.5分/年次 |
说明:计算时间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第一年起至2023年12月止,个人获得各级政府和文化行政部门授予综合性荣誉奖,同年或者时段被多级部门授予荣誉,按最高级别加分。
8.在近三年内出现受到各种处分、被立案查处未有结论的,以及上年度不参加年度考核或期间曾有考核不合格者扣4分。
9.其他说明
(1)在符合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下按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对号入座并公示。(岗位指标严格按编制确定)
(2)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一律凭原件记分。
(3)先进和业务奖均以本人获得的为准(单位集体奖不能给个人记分)。凡涂改有关证件的姓名、级别及年度的视为无效,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各种荣誉及奖励加分计算时间从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第一年起至2023年12月止。
(5)借调人员一律在编制所在单位参与竞聘。
(6)在评分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事人和相关人员本次竞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未尽事宜由局岗位竞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资源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竞聘评分表(附后)
一、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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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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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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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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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学历(全日制,在职) |
1.研究生,2.本科,3.专科,4,中专(高中),5,初中以下 |
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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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职称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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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时间及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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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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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 |
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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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现职时间及批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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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现职年限 |
年 | |||||
二、项目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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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自评分 |
审核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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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龄(每满一年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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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称资格资历(每满一年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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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职聘任(每满一年计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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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历分:(研究生6分,本科5分,专科4分,中专(高中)3分,初中以下2分,其他非全日制学历对应减一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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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务分:正职3分,副职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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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奖励加分 |
1.国务院等国家级机关(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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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利部、自治区政府等区级部门(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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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利厅、市政府等厅级部门(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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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市水利局、县政府等县级部门(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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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水利局等县级各单位(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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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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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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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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