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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资源县水利局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5日
标  题: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资水发〔2024〕16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5日

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通知

2024-07-15 11:30     来源:资源县水利局     作者:资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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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属各股、站、所:

《资源县水利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已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资源县水利局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资源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单位正式在册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未经编制部门核编或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设岗、宏观调控的原则;坚持优化结构、精干高效的原则;坚持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组织机构情况

为确保岗位设置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和审定。   

组 长:吕基南  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唐 纲  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俊刚  水利局副局长

成 员:蒋媛媛  办公室负责人

    李 前  财务股负责人

    唐仕良  工程管理站负责人

    唐 敏  工会主席

    粟 军  大堰塘水管所负责人

    周小云  青背水库管理所负责人

    黄 永  防御水保中心负责人

    唐 源  农田水利管理站负责人

    蒋万福  水政监察大队负责人

    蒋 挺  质量监督站负责人

    杨舾舾  办公室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制订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传达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宣传岗位设置工作政策,广泛听取单位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

3.协调和处理岗位设置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4.按照设置方案研究人员配备和人员设置,并予以公示。

四、各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及职责

资源县水利局下设水利综合发展中心、资源县大堰塘水管所、资源县青背水库管理所、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总编制数29名,现实有在职人员23人。

(一)资源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

1.单位编制情况:根据《关于印发《资源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资办发〔2019〕53 号)文件精神,核定水利综合发展中心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13名。

2.职责任务: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水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性文件并监督实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组织制定、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自治区及县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自治区和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3.单位规格:广西资源县水利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12名,其中管理岗位七级1名、八级3名;专业技术岗位八级3名、九级1名、十级1名、十二级1名、十三级2名。

(二)资源县大堰塘水管所

1.单位编制情况:根据《中共资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核减县民兵训练基地等单位编制的通知》(资编发〔2021〕4)号文件精神,核定资源县大堰塘水管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3名。

2.职责任务:负责大堰塘灌区渠道维护、清淤、砍草及灌区内农田水利灌溉、公益性养护、灌区内防汛抗旱,协调大堰塘水利涉水事务及水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工作。以及灌区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大堰塘电站更新改造和运营工作。

3.单位规格:广西资源县水利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名,其中管理岗位九级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1名。

(三)资源县青背水库管理所

1.单位编制情况:根据《关于成立资源县青背水库管理所的通知》(资编发〔2017〕19号)和《中共资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相关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资编发〔2019〕65号)文件精神,核定资源县青背水库管理所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5名。

2.职责任务:负责青背水库防汛抗旱的调度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同禾灌区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所辖水利工程的维护、养护、技改计划的编报与实施;负责所属水面、山林、土地及各种生产、生活设施的管理工作;执行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单位规格:广西资源县水利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5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4名、十三级1名。

(四)资源县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1.单位编制情况:根据《中共资源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成立县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的批复》(资编发〔2024〕45号)文件精神,核定资源县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8名。

2.职责任务:协助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协助指导水量分配工作并监督实施,协助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参与开展全县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承担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事务性工作。承担水资源调度、实施及管理等技术性工作。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和定额管理工作。协助指导和推动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协助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参与处理水事纠纷调处工作,协助实施重大水事违法案件的查处。

3.单位规格:广西资源县水利局管理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4.经费形式: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5.现有人员情况:实有人数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九级1名,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1名,高级工1名。

五、拟设置岗位情况

(一)岗位总量

根据县编办下达的编制数为29人。

(二)岗位类别及比例

拟设置岗位总量29个,管理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17%(≤20%);专业技术岗位24个,占岗位总量的83%(≥70%)。

(三)岗位等级及结构比例

1.管理岗位的名称、等级、数量

管理岗位5个,占岗位总量的17%。其中:九级5个。

2.专业技术岗位24个,占岗位总量的83%。其中:高级2个、中级11个、初级11个;其中:七级2个,八级3个,九级4个,十级4个,十一级6个,十二级5个。

六、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管理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管理岗位任职条件以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为导向,具体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三)专业技术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条件综合考虑学术资历、学术贡献和学术影响等因素,体现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就和贡献。具体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具体条件见岗位说明书。

七、实施的组织领导及进度安排

岗位设置具体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

召开职工大会,传达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全面部署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

学习文件,准备材料。组织本单位有关人员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规定、方法和要求,对本单位人员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为岗位设置提供依据。

(二)组织实施

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人员编制、工作性质、职责任务、人员结构等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

2.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岗位设置方案及岗位设置审核表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县人社局审核、县编办确认后,报市人社局核准,并按要求报送相应的材料。

3.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并编制岗位说明书。根据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进行岗位设置,将岗位类别等级细化到每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并制定具体工作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任务、任职条件以及实施岗位聘用的具体程序和办法。

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备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须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和领导班子讨论通过,报县人社局备案后组织实施。

5.开展岗位聘用工作。根据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按照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岗位聘用基本程序是:

a.公布岗位及其职责、任职条件等;

b.工作人员申请应聘;

c.组织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d.开展竞聘上岗,并根据竞聘情况,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e.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员后决定聘用人员名单;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f.根据首次岗位聘用结果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认定阶段

完成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后,及时将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情况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审核,由县人社局进行认定。

(四)工资兑现

凭《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认定通知书》,办理审批兑现工资手续,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五)工作总结

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工作完成后,要进行认真总结,写出专题报告,上报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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