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资源县水利局 | 成文日期:2022年05月18日 |
| 标 题:资源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资源县水利局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资水字〔2022〕23号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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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股室、大堰塘水管所:
现将《资源县水利局关于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大家认真贯彻实施。
资源县水利局
2022年5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为深入贯彻落实《资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全县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本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精准掌握管辖范围内自建房及老旧小区安全状况、管理维护状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一切安全隐患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管理范围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三、排查整治范围、重点及主要内容
1、排查范围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资源县水利局办公大楼、资源县水利局老小区。
2、排查重点
违规改变土地性质、房屋使用功能的房屋;
70、80年代及以前的老旧房屋、不符合防震要求的空心楼板房屋、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
群众反映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3、排查主要内容
(1)房屋是否存在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和无竣工验收的房屋;
(2)是否存在基础不均匀沉降、裂缝,主体或承重结构是否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
(3)受力构件是否处于危险状态,墙体是否出现结构性裂缝;房屋是否局部或整体出现险情;
(4)是否存在违法改建加层、野蛮装修、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割群租,以及经营过程中改变承重结构的房屋)。
四、排查整治完成时限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工作从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水利综合发展中心、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排查、监督等工作。
2、压实工作责任。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有重点的开展排查与整治,认真填写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表,确保不漏一栋(户)危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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